我市开展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
为加快推动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市农业农村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作出部署。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乡村人才振兴,以农民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为依据,坚持政府统筹、行业指导、社会参与,深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创新,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引领农民培育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要坚持坚持协同推进,对标发展目标;坚持培育创新,更新理念思路;坚持特色发展,强化内涵建设。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参训农民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综合素质,引导农民与市场进行有效对接,培育具备市场开拓创新意识、能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高素质农民。
《意见》要求,要提升培育发展能力,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扶持政策,探索建立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的农民教育培训制度,深入乡村开展农民培训需求调研,拓展教育培训功能;提升教学培训质量,精准遴选培育农民,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培训,加快推进“师傅带徒”、“头雁工程”等工作落实,建立培训课程体系,加大实践教学比重,采用案例分析、项目路演、模拟训练、讨论交流、现身说法、线上学习等形式创新培训教学,加强培训基地、师资等基础条件能力建设。提升延伸服务水平,全方位多途径为农民提供高效的后续跟踪服务,设立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发展论坛、农产品展销等平台,在政策咨询、技术支撑、金融信贷、产品销售、电商营销、品牌打造、产权交易等方面打好组织拳,引导高素质农民组建产业联盟、专业协会,挖掘和培树优秀学员、优秀教师、先进集体等典型,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建引领,建立市、区(市)“两级联动”监督服务机制,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农业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配合、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协作的培育工作体系。
(市科技教育科、市农业农机技术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