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农村改革试点范围再扩大、内容再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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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7-28 00:00:00
一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农民合作社运用先进的组织经营模式进行自身管理;鼓励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并引导土地向其流转。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816家,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累计10.8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40.6%,高于全市3.8个百分点。
二是发展新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发展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仓储、流通及农资经营等项目,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同时严控经济实体、社员股金的比例和额度,形成资金互助组织、农业经济实体、入社农户利益共同体。成立6家农村资金互助协会,其中2家农村资金互助协会已被作为市级典型上报省金融办。
三是做好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监管试点,总结去年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制定监管办法,对新发展流转土地5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收取风险保障金,防范因承租方违约或经营不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收取27家农民合作社风险保障金186万元,有效防范了农业经营风险,维护了农民利益,防止了“非农化”。
四是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再筛选9个村开展试点,严格按照组织准备、清产核资、清人分类、股份培植、登记注册、健全制度的步骤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