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经管局扎实开展2016年种粮大户上报工作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农财字〔2016〕53号)文件要求,山亭区经管局积极部署安排,严格把握程序关卡,顺利完成2016年种粮大户上报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区经管局及时将《关于进一步规范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农财字〔2016〕53号)文件下达至各镇(街)经管站,由各镇(街)、村利用公开栏进行广泛政策宣传。对符合大户认定条件的农户进行政策引导,鼓励大户积极据实申报。
二是各司其职,严把关卡。对于自愿申报的大户,对其提交的申报材料由村、镇(街)、区三级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对地块的位置、种植粮食作物的种类和面积、土地流转合同的真实性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购买生产资料发票或收据复印件等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进行层层把关,同时开展村、镇(街)两级公示并将公示图片上传区经管局留存备案。
三是严格督导,确保准确。区经管局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的同时,积极与镇、村同志对接,通过进一步查阅档案资料、检查公示、走访农户等方法,加强了对核定程序的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决不上报。最终全区共落实种粮大户7户,种粮家庭农场3家,小麦种植面积2734亩,顺利完成2016年度种粮大户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