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突出“五个明晰”,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方案》文件精神,我区坚持依法办事与规范操作、因村制宜与分类指导、政策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围绕实现增加集体收益增加农民收入“一个目标”,摸清村集体资产、配股人员构成“两大家底”,促进单户经营向股份经营、干部管理向群众管理、享受福利向分享红利“三种转变”,选择城镇社区、农村社区、经济相对发达村和村级积累相对薄弱村“四个类型”,初步建成“归属清晰、责权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增加农民财产性、经营性、工资性收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我区累计完成林桥社区、泥沟村等61个村的股份制改革工作,共有13768户、47673人界定为配股人员,经营性资产达2137余万元,资源性资产14753.01亩,全部按照个人股不低于70%,集体股不高于30%的比例折股量化,共有8个村累计分红150余万元。
一是清产核资,明晰“家底”
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村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清产核资结果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无异议后,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
二是身份确认,明晰“成员”
按照“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参照、以民主决策兜底”的办法,以“户籍在村”为基础,实行“依法依规确认常规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争议成员”,全面、规范、细致开展成员身份确认工作。
三是资产量化,明晰“股权”
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确权到户、量化到人,将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和收益权落实到位,让农民从资产资源中获得财产性收入,成为股份农民。
四是规范制度,明晰“章程”
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发放股权证书,明确公积金提取比例,按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盈余分配,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
五是流转交易,明晰“权能”
建立区、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积极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继承及抵押、担保权能,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激发农村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