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马兰屯镇林桥社区 率先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2017年9月22日,马兰屯镇林桥社区率先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成立了全区自列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区以来的首家股份经济合作社。马兰屯镇林桥社区位于运河大道东侧,紧临台儿庄城区,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作为全区实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村,林桥社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试点改革,全面激活社区各类资产、资源,探索出城郊社区集体产权改革路径,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 严格程序,规范设立。林桥社区在做好健全组织机构、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和工作人员专业培训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在清产核资、人口摸底、成员身份界定和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上下功夫。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圆满地完成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评估,林桥社区现有经营性资产380.75万元,资源性资产70.5亩,公益性资产328.97余万元。确定528户、1752人为享受配股分红人员。按集体股占30%,个人股占总股份的70%比例进行配置股权。整个工作过程全部按照四议两公开(即:“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步骤实施,实行阳光操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欢迎。
二、 招商引资,盘活资产。林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主动盘活现有经营性资产、资源,一是对原有水果批发市场进行整修扩建,通过统一招投标,引进56户商家入驻,社区成立管委会,做好水电、卫生、车辆管理等服务,年收服务费、租金等16万元,安排120余人就业,目前成为全区最大的水果批发市场;二是通过公开竞租,居民李居伟将社区原来办公室改造建设成商务宾馆,每年固定向村集体支付租金11万元;三是依托两处废旧厂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枣庄、临沂两地客商,总投资2600余万元分别成立了政和服装厂和金雅丽服装厂,年上交租金共约10万元,安排就业260余人。四是社区将68亩土地以每亩1200元的价格流转给苗木合作社,每年发包收入8.16万元。五是将闲置场地建设停车场每年收租金3万元。较股改前收入大幅上涨。
三、 积极作为,改善民生。预计2017年底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实现集体经济收入80万元。同时,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还通过建设社区幼儿园、设立大学生升学助学金、建设养老院等措施,进一步改善民生福利事业,提升社员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