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又添新成员
根据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认定及监测工作的通知》(鲁农经管字〔2017〕19号)要求,经各市推荐申报、第三方评审、省级审核和网络公示,我区台儿庄区香安华家庭农场被认定为第三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至此,台儿庄区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已增至3家。
台儿庄区香安华家庭农场于2014年4月1日成立,农场以家庭投资为主,经营者通过流转张山子镇张东村117户,220亩土地,从事蔬菜和粮食作物种植、加工与销售等,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市场、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经营有收益”的六有要求,家庭农场建立健全了办公场所,完善了内部管理。2017年初,家庭农场种植的莴苣、花椰菜和辣椒经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认定为绿色食品。通过订单农业,扩大了产品销售渠道,树立了品牌形象。在网络服务上,通过网络APP让消费者能够时时看到农场的作物生长情况、管理过程,产品收获,产品检测等,为家庭农场绿色蔬菜种植,改善蔬菜品质,提高蔬菜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另外,2017年5月香安华家庭农场联合投资100余万元,购置安装5HXW-32型“雷沃”烘干机两组,辅助搭建防尘、防噪、堆放农作物设施和钢结构大棚900平米,用作待烘存储中转,大大提高了收获农作物品质,不仅节约工时,同时为周边种粮大户解决了因阴雨天带来的减产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