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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农业局大力推进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08-21 09:36:40

  根据国务院201761日正式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在保留农药登记的基础上,新增了农药生产许可和农药经营许可等制度,规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

    

  今年以来,台儿庄区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按照省、市农业部门关于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法规学习。通过自学、参加市农业局培训以及外出观摩学习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和掌握农药经营许可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开展农药经营许可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农药经营许可领导小组,制定台儿庄区农药经营许可实施方案,明确各科室的职责任务,多次召开农药经营许可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协调解决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积极组织培训。共举办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农药经营许可等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300余人次。区农业局主动与山东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作举办农药经营户56学时的培训,主要培训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办法》、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等课程,并发布了农药经营许可证申办流程,为农药经营人员创造了必要的基础条件。

  

  目前,台儿庄区农业局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工作全面启动,已完成了17家门店的资料审核。(孙资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