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专家组对我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6月23日至24日,受国家农业部委托,以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为组长的专家评审组一行5人,来我市评估验收第一期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任务,中期评估第二期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任务。市委副书记、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梁宪廷出席验收评估汇报会,市委副秘书长赵士亮,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文强,市农业局局长王志翔,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市农经办主任冯宜勇,市三农服务中心负责人马文胜陪同验收评估活动。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人行、市农商行负责同志,各区(市)经管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镇街负责同志和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代表参加验收评估汇报会。
专家评审组先后深入山亭区徐庄镇、城头镇、西集镇及滕州市南沙河镇,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开展现场座谈等方式,详细调研了我市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试点、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改革开展情况。
在汇报会上,梁宪廷致辞,赵士亮主持会议,王志翔汇报了我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第一期试验任务完成情况,冯宜勇汇报了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相关参会同志就专家评估组提出的相关问题作了解答,郭晓鸣代表评审组对我市农村改革点评。
梁宪廷指出,枣庄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破解“三农”难题的重要抓手,最大限度地释放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2008年以来,枣庄以盘活农村土地资本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一证、一所、一社”为内容的“三位一体”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成功探索了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2011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根据2014年农业部等部委的批复,枣庄新增加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四项试点任务。2013年以来,枣庄紧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试验主题,探索实施了“三延伸一创新”的改革举措,不断健全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体系、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农村金融保险体系,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2015年初,枣庄整建制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使枣庄既是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又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梁宪廷表示,下一步,枣庄将以这次验收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坚定信心,积极探索,不断加快农村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全力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郭晓鸣表示,枣庄的改革思路清晰,主线清晰、重点突出,有深度、有创新,可推广、可复制,政策价值高,枣庄的改革呈现了现实意义的成效。一是枣庄通过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等改革,基本构建了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制度框架;二是枣庄依托产权制度构成在构建市场化的农业发展机制方面实现了突破,土地流转面积及流转价格实现了增长,农业经营主体及经营方式实现了多样化;三是枣庄农业的支持政策出现了显著的优化过程,由普惠制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四是枣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产权确认,使农业经营门槛降低了,保障加强了,矛盾减少了,带动了城乡发展要素流向的变化;五是枣庄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实现了农民离土不失地,形成了持续性增长的内在机制,农民的利益保护实现了制度性支撑;六是枣庄农地改革发生了制度裂变,促进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再造。
郭晓鸣表示,枣庄的农地改革具有创新性价值,至少有五个方面可借鉴的经验:一是枣庄是以农民充分参与为基础,化解农地改革复杂的多样性的矛盾;二是枣庄是以系统化制度设计推进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三是枣庄是以稳妥有序的方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期长久不变等关键性改革;四是枣庄注重规范性的制度创新保障改革的有序推进;五是枣庄注重本土化乡村精英引领规模性土地流转。
郭晓鸣建议,枣庄下一步要重点实现三个方面的突破,一是注重破解改革后续的深层次矛盾,积极探索农地退出机制;二是构建更加完善的土地流转风险预防机制,重点研究土地二次流转等事后风险处置机制;三是积极探索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问题,大力培养现代新型职业农民,努力寻求农村改革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