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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合会正式成立

作者:枣庄市农业局 来自: 时间:2016-11-30 11:27:39

  

    11月27日,枣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合会成立大会召开,全市60余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代表参加了会议,市农业局局长王志翔、副局长刘陵恒、市农广校校长仝庆强、峄城区农业局局长王忠用等应邀出席会议。

枣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合会是由枣庄市内依法设立的农民合作社、在工商部门注册或者被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会员权利共享、义务均担。按照联合会宗旨,该会将在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产业发展方针政策,团结、帮助、引导、服务全体会员,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引导规范化、标准化运营生产,增进交流和协作,促进产业整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推进新型经营主体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大会表决通过了枣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了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薛城区龙润生态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邓连修当选首任会长,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李中华院长受聘名誉会长。

会上,邓连修会长作了发言,他表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合会将为我市现代农业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一是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内部的困难、问题、矛盾和要求客观准确地反应给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争取政府的支持、帮助和指导。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对行业的管理,努力贯彻落实好国家和地方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行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二是加强行业内部的管理,严格履行协会章程,维护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内部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环境,严格规范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好行业内部公平的竞争环境,协调好行业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增强我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后劲,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三是严于律己,不断创新进取,以身作则,严格履行联合会的各项义务,遵守联合会章程,积极维护各位会员的利益,认真组织联合会的各项活动,群策群力,努力开创联合会各项工作新局面。

市农业局局长王志翔对联合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联合会的成立,是我市现代农业建设的一件大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带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主力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部署中,把加快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体系作为首要问题。枣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合会的成立,是对全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这一宝贵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重新挖掘。联合会的成立,是全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所期盼的一件喜事。广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发展中,一盼学习交流,二盼协作发展,三盼信息沟通。要解决“三盼”,就必须要有一种载体,有一个组织,枣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合会的成立正当其时,切中所需,标志着我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队伍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必将载入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史册。

王志翔对联合会的下步发展提出了殷切期望。他提出,要把联合会办成学习交流的沙龙。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合会,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相互学习、交流、借鉴的平台,可以共享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超前的经营理念。要加强对外联络和沟通,搭建舞台,帮助会员创造商机,开拓市场。要把联合会办成提升素质的平台。联合会要把打造一流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队伍作为一项基本的工作定位,大力倡导学习的风气,提供更多的学习和研修机会,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国内外经营管理专家前来讲学,组织会员到一些发达地区、知名企业学习先进管理技能和经验。要把联合会办成聚集人才的高地。要切实加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培养运行机制,积极吸纳高水平会员,不断把那些懂专业、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吸引到联合会中来。要把为会员提供人才服务重要重要职能之一,积极帮助会员单位解决用人难题。一方面要广辟渠道,大力引进人才智力,缓解会员单位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管理者的用人观念,营造适合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的好。要把联合会办成政企社互动的纽带。联合会要成为传达政策方针的桥梁,反映群众诉求的纽带。要广泛听取会员意见,把他们的正当要求和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农业也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比如在制定有关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时多征求联合会的意见建设,或者将一些传达落实工作移交给联合会来办。总之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要把联合会办成服务三农的“载体”。服务是联合会的第一宗旨,必须按照联合会章程,把服务“三农”作为第一要务,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联合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配置要素资源,切实开展好技术、信息、资金服务,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维护农民和会员的合法权益,让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