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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农业行业管理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10-21 10:46:19




枣农法字〔20197



关于切实加强农业行业管理和农业综合执法

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行业管理、规范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保护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切实维护生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权益,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在局党组领导下分工协作,合力抓好农业各领域监管和执法工作。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做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例行监测、检验检测等工作。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要做好农业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各区(市)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农业监管执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良好工作格局。要按照中办发〔20186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理清执法机构的职责,压实责任。要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编执法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切实解决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行为。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查处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违法必查、查必到底。要摸清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实施检打联动;要扎实开展农资、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安全、渔业、农产品质量等监管执法活动,以专项活动为重点、日常监管执法为补充,对监管执法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行为、重点区域的监管对象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排查,对各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同时,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凡达到移交标准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严惩重处违法犯罪分子。

三、重点工作。要重点围绕以下六个领域开展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一)农资市场。重点对农药、种子和化肥的生产、经营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农药,违规生产、经营限制使用农药,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资市场秩序。

(二)生猪屠宰。严格定点屠宰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规程和技术要求、未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未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无证屠宰、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制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检查,强化兽药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违禁物质、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渔业。对违规生产、经营和随船携带禁用渔具的,使用禁用渔具或网目尺寸严重偏离国家规定标准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违规捕鱼行为,全面取缔“绝户网”等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性大的渔具。

(六)农机。严厉打击违反农机安全使用规定的行为;组织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加强农机供应、维护市场监管,促进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提升。

四、密切配合,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各单位、各科室要加强各自分管领域监管工作,将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结合起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做到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会商研判、系统处置。二是要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建立健全监督抽查检验检测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检测机构要及时向有关牵头科室通报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结果;牵头科室、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查结果应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和企业,要跟踪监管,加大抽查频次,做到问题不解决监管不放松;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大对生产环节、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实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维护好农民和消费者权益。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科室发现违法问题线索的,要按程序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移交,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织查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发现的达不到立案处罚标准的不合规问题,要及时移交有关单位、科室,纳入重点监管名单。要完善执法支队和有关单位、科室的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在监督检查环节,由有关监管科室、单位牵头,执法支队配合;在执法处罚环节,由执法支队牵头,有关监管科室、单位配合。各区(市)要参照市农业农村局做法,进一步完善农业监管、执法工作机制。三是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一线、直插现场”方式,经常性到各区(市)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迟迟不到位的,要坚决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找准实情、察出实效。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面上工作。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20191015











直线 4

直线 21庄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10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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