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了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涉农领域中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打假要求,进一步巩固今年4月份《问政山东》节目曝光的我市农药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成效,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化肥、种子、农药执法检查。
各区(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化肥、种子、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摸清持证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取缔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对化肥、种子、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抽检。化肥抽样重点是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等产品,重点查处肥料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登记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重金属及氯离子超标等问题,严防伪劣肥料流入市场。种子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档案、生产经营备案、品种审定和登记、包装标签和二维码制作以及是否存在套牌侵权、制售假劣和违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内容。农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农药,农药销售记录是否及时、流向是否清楚,农药产品中的有效成分是否符合标准等。
对辖区内涉及化肥、种子、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做到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发现案件后,及时上报案件处置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采用“四不两直”开展执法检查。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务于11月30日前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附报今年以来查处的化肥、种子、农药案件简介)上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人:倪跃跃
联系电话:8279088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