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强化禁渔期执法检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3-22 09:46:22
从3月10日起至6月30日,枣庄市进入禁渔期。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为全面落实禁渔期制度,切实保障全市生态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强化禁渔政策宣传,积极开展禁渔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规定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渔业生产环境。
3月18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畜牧渔业科和执法支队联合开展禁渔期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组深入到大运河台儿庄区段,重点检查否存在“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活动;是否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是否在鱼类重要的产卵场扎巢取卵、饲养家禽、挖沙采石等情况。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禁渔效果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辖区群众禁渔护渔意识,同时,严格执法,强化与公安等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实行不定期执法巡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执法长效合力,不断巩固禁渔成果,切实保护我市渔业生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