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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字当头枣庄市渔业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5-17 11:19:16

近年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高标准开展渔业执法工作,重拳出击、打非治违,形成了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促进了渔业规范有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更新升级渔业执法装备,为高标准开展执法工作提供坚实的装备支撑

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组建以来,采购、更新升级了大量农业执法装备,完全满足了农业执法的基本需求。2019年,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更新了一批执法装备,购买了执法记录仪、案件询问室监控设备、便携式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执法装备箱等装备。

2020年,为满足正常办公需求和发挥执法职能,全市各级渔业执法机构争取了130万元的渔业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更新升级了执法装备,装备了执法快艇、执法专用无人机、夜视仪、便携式笔记本、便携式打印机、执法装备箱、红外线摄像机移等装备。

2022年,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积极争取资金,购买了大疆无人机1套:经纬M30T标准版、TB30智能电池组、成至LP12探照广播一体机、经纬M30T保障服务、车载飞行控制系统等,为渔业执法插上科技的翅膀;安排6名执法人员学习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分为理论和实操两项,全部考核通过。目前,枣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共有执法无人机3架,可以在水域上空进行拍照取证,延伸渔政执法视野,加快了取证速度,提升了取证精度,在渔业执法中发挥巨大作用,在经过系统培训后,渔业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操控无人机进行跟踪拍摄取证,进一步提高了渔业执法能力。

二、开展渔业系列执法活动,强化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为加强我市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养护渔业资源,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开展了多项渔业系列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开展清理取缔“绝户网”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使用禁用渔具、网目尺寸不合格渔具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绝户网”作业行为,特别是使用多层囊网、加装衬网渔具、可视锚鱼设备等渔具渔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禁用渔具进行销毁;二是开展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严打违法电鱼活动,加大对举报频繁、存在时间长、群众反映多的电鱼行为高发、频发水域的执法巡查频率,必要时开展驻守监管;三是开展了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水产养殖是否使用国家明确禁止使用的投入品,是否建立用药记录等情况,进一步加强我市水产养殖业执法监管,全力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四是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运河黄颡鱼等物种栖息繁衍地及活动频繁区域的巡护监管,全面清除盗猎者布设在重点水域的猎具、网具等;五是依法依规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活动,及时将野外发现的2条娃娃鱼(大鲵)送至临沂海洋馆进行救助。

三、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全市共办理渔业案件8起,罚没金额2万余元;2021年,全市共办理渔业案件12起,罚没金额3万余元;2022年,全市共办理渔业案件12起,罚没金额3万余元,严厉打击了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嚣张气焰。在执法检查中,充分利用执法车、执法船艇、执法无人机,组织陆上、水上、空中重点区域巡回检查、联合执法,形成陆水空三位一体的检查格局,对渔业违法行为的频发水域实行分片包干、高频巡查,必要时实施蹲守驻守检查。

四、积极宣传引导,强化警示教育宣传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作用,放到突出位置,与执法行动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加强“以案释法”,集中公布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农业行政处罚案例,通过发挥典型执法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提升农业农村执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成效,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注重渔业执法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向“中国渔政”、“山东渔政”、“枣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微信公众号及各有关媒体提供渔业执法信息,重点宣传各地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让外界更好的了解本市渔业执法实际情况;三是利用网站、广播、电视、微信、报纸等途径,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清单及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真正认识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品种及其重要性,从根本上转变违法分子思想观念,由“不懂法违法”转变为“知法守法”,努力营造出大家共同保护渔业生态环境的局面。

在积极宣传保护渔业资源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下,全市渔业执法工作卓有成效,一是人民护渔意识明显提升;二是非法捕鱼行为明显减少。下一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强化常态化巡查力度,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好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