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枣农(渔政)罚〔2024〕2号
李源潮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李源潮
370404200601305756
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
没收渔具,罚款500元
主动履行。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权所有 鲁ICP备12004634号-2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01号 邮编:277800 E-mail:zzsnyncj@zz.shandong.cn 电话:0632-3314269
网站标识码:3704000025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