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枣农人字[2012]8号
关于做好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局系统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根据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做好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对象为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干部职工,其中正科级后备干部应是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副科级后备干部从一般干部中产生。
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群众公认。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参加工作时间1年以上(2011年7月1日以前)。
5、身体健康。
二、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1、宣传发动。各单位于7月19日前采取适当形式,向全体工作人员公布后备干部选拔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等相关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参加选拔。
2、推荐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者填写《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推荐后汇总报局人事科。机关工作人员直接到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3、资格审查。根据确定的选拔资格条件,由局人事科会同市纪检八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
4、综合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和农村政策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农业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后备干部考察对象。并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公认程度,对考察对象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6、党委研究。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提出科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具体人数由局党委统筹考虑班子配备、年龄结构等因素后确定。
7、公示。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的科级后备干部人选,由人事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即确定为科级后备干部。
三、培养、管理和使用
此次公开选拔的科级后备干部确定后,将建立市农业局系统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对特别优秀的后备干部,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按程序给于重用,使后备干部人才库成为我局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来源。同时,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
要加强对科级后备干部的跟踪培养和管理,积极搭建锻炼培养的平台,通过学习培训、现岗位锻炼、岗位轮换、挂职锻炼、参与中心工作等形式,加大干部实践锻炼力度,为后备干部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局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认真真地抓紧抓好。
2、要精心组织。这次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好推荐报名工作,按时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并积极配合做好考试考察等相关工作。
3、要严肃纪律。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科室、各单位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坚决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附:1、《市农业局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名册》
2、《市农业局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附表一:
市农业局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名册 |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全日制教育 |
在职教育 |
专业技术职务 |
职务及任现职级时间 |
正科职后备干部 |
副科职后备干部 | |||||
学历 |
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注:请在“正科职后备干部,副科职后备干部”相应栏中打“√” |
附表二:
市农业局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岁) |
籍贯 |
出生地 | |||||||||
参加工作时间 |
入党 时间 |
健康状况 | |||||||||
专业技术职务 |
熟悉专业有何特长 | ||||||||||
学历 |
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职教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最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 |
2010年 |
2011年 | |||||||||
工作简历 | |||||||||||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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