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关于对2015非省定市定贫困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作者:
来自:
时间:2015-12-09 00:00:00
峄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峄城区财政局
峄贫办字[2015] 14号
关于对2015非省定市定贫困村
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你镇(街道)报送的《2015年非省定、市定贫困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经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审核,并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同意,现批复如下:
你镇(街道)报送的2015年非省定、市定贫困村扶贫开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经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审核,并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审查,项目实施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已通过审批备案。但是方案中仍存在一些细节问题,你镇(街道)要认真核实,修正无误后,抓紧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2]27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扶贫项目与资金监管,严禁挪用、挤占、截留扶贫资金。
附件:峄城区2015年非省定市定贫困村扶贫开发项目计划汇总表+
2015年12月9日
关于对2015年非省定市定贫困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