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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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2-29 00:00:00
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是贯彻以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举措,是震慑违法者、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的有效形式,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效手段。去年国务院出台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意见后,农业部下发《关于印发<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省厅以鲁农政发字〔2014〕18号文件进行了转发部署,要求各级农业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依法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要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含本部门政务网站)公开。按照省农业厅通知要求,现将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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