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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及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创建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5-18 00:00:00

 

关于开展省级及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创建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局:

近期,省农业厅、省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生态字〔20163号)文件,决定开展山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等荣誉称号。为做好省级及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创建单位的推荐遴选工作,市农业局决定采取区(市)推荐、网络投票和现场考核的方式择优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原则

按照省农业厅、省旅游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生态字〔20163号)文件要求,在各区市推荐的基础上,市农业局按照网络投票占30%和专家组现场考核各占70%的打分原则进行综合考评。网络投票得分原则:满分100分,第一名100分,第二名及以后名次按照得票数占第一名得票数的百分比计算得分。现场考核得分原则:市农业局联合市旅服委成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创建单位遴选工作专家考核组,考核组依据申报文件规定进行现场考核打分,满分100分。

二、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区(市)推荐(2016520-531日)

依据省农业厅、省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生态字〔20163号)文件要求,各区(市)农业局、旅服局择优推荐申报单位申报山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省厅从中择优申报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山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山东美丽休闲乡村(省厅从中择优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齐鲁美丽田园、山东省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每个申报类型,各区(市)限推荐申报1个。各区(市)请务必于531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汇编后一式四份报送至市农业局生态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至zz3090015@126.com

第二阶段:网络投票(201662-611日)

投票流程:关注“枣庄农业”微信公众号,回复“投票”,进入“寻找枣庄最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投票页面,点击“投票”即可完成。取消“枣庄农业”微信关注,投票作废。

第三阶段:现场考核(201662-611日)

市农业局联合市旅服委成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创建单位遴选工作专家考核组,专家考核组依据省农业厅、省旅游局《关于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生态字〔20163号)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查看并打分。

三、推荐上报

根据专家组现场考核和网络投票情况计算综合得分。市农业局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依据综合得分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并会商市旅服委后依规推荐申报。

 

 

2016518

枣庄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