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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儿庄区实施2016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的批复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6-28 00:00:00

关于台儿庄区实施2016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的批复

台儿庄区农业局、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的通知》,你单位上报的2016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内容与概算,已通过省专家组评审,并对你单位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备案,经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同意台儿庄区实施2016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抓紧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与概算,落实建设任务,实行项目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期限和措施,尽快开工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尤其是方案中涉及的扶贫内容,一定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扶贫任务。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市农业局、财政局。

  二、狠抓建设质量。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要选择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稳定施工技术队伍及施工业绩的单位,参与项目建设。要切实加强项目监管,推行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增强项目管理透明度,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要及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做法,加强工作宣传,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资金和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资金筹措计划,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落实相关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要注意收集整理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确保项目档案资料齐全。

  四、严格变更程序。项目的建设内容与概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能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

  特此批复。

  附:台儿庄区2016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内容与概算批复表

                    枣庄市农业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166月23

 

 

2016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批复
台儿庄项目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