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枣庄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标志(LOGO)设计方案的启事
关于征集枣庄市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
标志(LOGO)设计方案的启事
2011年,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枣庄市被农业部等相关部门联合批复为首批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2015年初,枣庄市整建制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进一步加强“两区”建设,树立和展示枣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象,提升社会影响力,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设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户外标牌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枣庄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枣庄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标志(LOGO)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和时间
(一)征集内容。1、枣庄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标志(LOGO)设计方案;2、枣庄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标志(LOGO)设计方案。
(二)征集时间。从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二、设计要求
(一)设计应突出地方特色,构思新颖、设计简洁、美观大方,具有时代感和艺术性,识别度高。
(二)形象图标作品包括:一是作品核心设计方案,图标中应有 “枣庄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中文文字和英文缩写,“枣庄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中文文字和英文缩写。二是作品设计创意理念说明。设计说明为 word格式,其内容应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作品请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三)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应征图标作品可以电子邮件、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参与。作品需提交展示稿和电子稿,展示稿为A4幅面的精细彩色打印稿;电子稿要求提供设计稿(应为coredraw或 photoshop格式)和展示稿的JPG格式;
(五)作品投递。1、邮寄地址:枣庄市新城市政大厦122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标志征集”字样),邮政编码:277800,邮 箱:zznyxx@126.com。联系电话:0632-3209669。
三、奖项设置
LOGO设计方案奖项设置如下:枣庄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LOGO设计、枣庄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LOGO设计一等奖各1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各2名,每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各3名,每名奖金1000元。
四、相关声明
(一)应征方提交的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模仿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现将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本人或应征机构承担。
(二)最终采用作品的设计者或机构需提供设计图稿源文件,并协助枣庄市农业局进一步完善其提供的图稿,否则视为放弃参选。
(三)枣庄市农业局拥有应征作品以及获奖作品在其单位官方网站等公开媒体的发布权。获奖的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枣庄市农业局独家所有。本活动不向应征者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