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农业局
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
枣农办字〔2016〕44号
关于开展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示范单位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局、旅服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开发档次和管理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带动、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定范围
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街)、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村、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二、申报评定依据
《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街)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枣农办字〔2016〕28号)、《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村认定管理办法》(枣农字〔2016〕48号)、《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枣农字〔2014〕32号)。
三、申报评定程序
请符合3个《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镇(街)、行政村和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开心农场、农业园区、农业企业、精品采摘园、农业旅游示范点等单位,在对照评审认定条件认真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向区(市)农业局和旅服局提出评审认定申请,并填写有关申报表格(见附件)。区(市)农业局会同旅服局在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上报。市农业局、市旅服委将组织专家组依据《认定管理办法》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和实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合格者将被认定为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街)、示范村、示范点。
四、注意事项
(一)由于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街)的申报和现场考核评估工作已经结束,本次不再组织申报。
(二)前期已经被评定为全市36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单位不能再重复申报。
(四)请各区(市)农业局、旅服局和枣庄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于2016年9月6日前,将联合申报文件、有关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以及《认定管理办法》中申报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图片、证书等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分别报市农业局生态农业科、市旅服委规划发展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方式:
市农业局生态农业科:3090015 zz3090015@126.com
市旅服委规划发展科:8685022 zzlfwghk@163.com
附件:1.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街)申报表
2.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村申报表
3.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
2016年8月31日
附件1
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街)申报表
申报区市): 区(市) 申报时间: 年 月
镇(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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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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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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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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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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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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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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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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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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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街)总人口(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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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街)农业人口(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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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街)农业年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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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街)旅游业年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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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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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街)旅游年接待人数(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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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接待人数(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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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港澳台、国外人数(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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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园区)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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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级及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园区)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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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从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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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农民从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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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从业农民年均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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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全镇(街)从事休闲农业贫困人口脱贫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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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街)三品一标及绿源基地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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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街)生态循环农业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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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街)特色旅游村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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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基本情况摘要(主要包括发展成效、做法、经验,发展规划、政策规定、管理体制机制、基础设施等) | ||||||||
区(市) 主管 部门 意见 |
农业部门(盖章) |
旅服部门(盖章) | ||||||
市级 主管 部门 意见 |
农业部门(盖章) |
旅服部门(盖章) |
注:表中数据用上年实际数。
附件2
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村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申报村名称 |
区(市) 镇 村 | ||||||
村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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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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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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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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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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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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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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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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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村类型 |
景区依托型□ 产业依托型□ 农园依托型□ 文化依托型□ 其他类型□ (打“√”选择可多选) | ||||||
全村总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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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休闲农业与 乡村旅游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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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年总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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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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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专业经营户(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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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年接待游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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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农民年均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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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游客住宿床位(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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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到达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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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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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项目 及规模 |
1、 2、 3 4、 …… | ||||||
全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基本情况摘要(主要包括发展成效、做法、经验,发展规划、政策规定、管理体制机制、基础设施等) | |||||||
区(市) 主管 部门 意见 |
农业部门(盖章) |
旅服部门(盖章) | |||||
市级 主管 部门 意见 |
农业部门(盖章) |
旅服部门(盖章) |
注:表中数据用上年实际数。
附件3
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
申报区(市): 申报时间: 年 月
示范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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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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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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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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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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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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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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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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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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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及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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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规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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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接待旅游人数(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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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港澳台、国外人数(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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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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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农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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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实现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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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缴税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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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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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吸纳农村劳动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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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农民平均年收入(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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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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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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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到达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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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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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点情况摘要(包括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休闲功能开发和对当地经济社会带动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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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主管 部门 意见 |
农业部门(盖章) |
旅服部门(盖章) | |||||
市级 主管 部门 意见 |
农业部门(盖章) |
旅服部门(盖章) |
注:表中数据用上年实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