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情信息工作的通知
枣农办字〔2017〕68号
关于加强农情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农情信息是农业生产指导管理的基础和关键,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指导农业生产提供了基础依据,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深化,对农情信息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情信息工作,充分发挥农情信息参谋助手和指导服务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农情信息调度时效和报送质量。及时有效、客观准确是农情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农情报送要“快”。要切实提高农情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做到调度迅捷、报送及时。农作物生产动态数据要即时上报,重要农情要早发现、早分析、早报送,实现第一时间报送的要求。在春播、三夏、三秋等农业生产关键时期以及重大灾情发生时期,要安排专人值守,实行一日一调度,及时有效报送各类信息。二是情况搜集要“实”。要坚持实事求、求真务实的态度,注重农情信息报送工作的真实性,动态数据要有可比性,同一指标数据前后要衔接,重要数据须经领导同志审核把关后上报。要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定期与水利、气象、统计和粮食等部门会商沟通,特别是在产量预测、重大灾害性天气应对防范等方面要加强会商,核对相关数据,并及时反映其他部门掌握的情况,做到内容翔实、口径一致。三是分析研判要“准”。要根据客观实际作出农情研判,定量数据、定性判断要准确可信。要成立专家组对农作物生产形势、面积产量预测等重大农情进行定期会商,相关数据要相互衔接,报送的信息要调查核实,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要恰如其分,反映困难和问题要客观准确,全面提高各类农情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
二、扎实做好田间定点监测和抽样调查工作。农作物长势长相定点监测和入户抽样调查是农情信息采集的重要方式,也是近几年国家和省市农情工作的重点。各区(市)要随时监测农作物长势长相,在农作物生长重要时期组织人员进行田间监测,采集数据。在春播、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要组织人员入户开展抽样调查,准确分析农民种植意向、收获情况和生产收益等,为指导生产提供依据。要扎实开展农作物长势长相田间定点监测工作,承担田间定点监测任务的区(市)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监测选点、数据采集和信息上报等工作。特别是监测选点,定点监测区(市)要选取2个具有代表性的监测点(大于1亩的田块)进行定点信息采集,监测点原则上一定三年,并优先选择新型经营主体地块,保证田间监测点相对固定。
三、积极报送农业脱贫攻坚数据信息。要进一步强化对农业脱贫攻坚信息的重视程度,积极建立健全农业扶贫信息调度体系,安排工作扎实、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农业脱贫攻坚实时数据信息工作。要加大对农业脱贫攻坚信息的采集力度,收集整理各级、各脱贫攻坚经营主体点或面上好的做法、成效和典型等,及时汇总整理上报。要充分利用好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对农业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切实提高农业部门的宣传力度和强度。各区(市)农业扶贫信息报送的数量每月不少于2篇,枣庄高新区每月不少于1篇,市里将把扶贫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农业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指标。
四、规范灾情信息报送程序。灾害发生后,各级农业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迅速作出反应,严格执行《枣庄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灾害种类、受灾面积、受灾损失等情况。在灾情稳定或灾害结束前,要跟踪发展动态并随时报告重要进展情况,及时补报相关信息;灾情稳定或灾害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专家实地查勘,按照农业部《农情工作手册》规定,进行科学评估上报,包括灾害发生过程,主要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影响评价以及抗灾减灾措施。要规范灾害信息报送程序,一般应由市级农业部门对区(市)报送的灾情进行统一汇总、分析后报送省农业厅,灾害发生范围较小但对当地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灾情,区(市)农业部门可在报市级农业部门的同时,直接报送省农业厅。要严格灾情发布纪律,确保向社会发布的灾情信息准确可靠。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农情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情信息工作体系,完善农情调度、分析和上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业务科室具体抓,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国家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对农情基点县和田间定点监测县监测费用给予支持,从2016年起,国家明确按照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对农情基点县农情信息员给予补助。要加强农情信息工作经费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
省市将建立农情工作考核督导制度,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对各区(市)及农情基点县、田间定点监测县农情信息工作进行考核督导,实行末位淘汰,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