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2018年农业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枣农字﹝2018﹞9号
各区(市)农业局、经管局、农广校,枣庄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滕州市果树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枣庄市2018年农业扶贫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农业局
2018年1月29日
枣庄市2018年农业扶贫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基本完成脱贫任务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脱贫攻坚新部署新要求,扎实推进农业脱贫攻坚工作,根据《枣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结合农业行业实际,现制定2018年农业扶贫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农业精准扶贫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强化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农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三区”统筹建设等结合起来,努力打好农业脱贫攻坚战,增强使命担当,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强化农业脱贫攻坚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牵头抓的工作机制,分解任务,列入全年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理顺完善农业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发挥农业行业扶贫的优势,切实履行农业部门扶贫责任。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扶贫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细化帮扶任务,确保责任明晰,任务到人,狠抓任务目标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扶贫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党员干部扶贫培训,树立正确的扶贫观,努力提升党员干部农业扶贫能力。
三、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2018年基本完成的工作布局,坚持现行标准和时限,把握脱贫节奏,确保脱贫质量。到2018年底,全市农业系统“第一书记”帮包村按照要求完成帮包脱贫任务;指导区(市)农业部门,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职业培训、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重点帮扶贫困户468户、贫困人口904人;为进一步巩固帮扶成效,对脱贫继续享受政策贫困户脱贫不脱政策,全市农业系统帮扶脱贫继续享受政策贫困户1017户、2201人;全市农业系统“第一书记”帮包村帮扶贫困户15户、32人,脱贫继续享受政策贫困户 217户、672人。
四、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把农业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区”统筹建设等紧密结合,在乡村振兴中加快贫困地区发展。加快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继续实施改革试验区五年推进计划,加大对农村改革的支持力度。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区五年提升计划,优先支持带动周边贫困户较多的农业产业园、生态园、标准园建设。着力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坚持“绿色兴农”,重点在贫困地区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优先支持适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新增水肥一体化等。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配合,整合各类资源,在贫困地区统筹发展农业产业。
五、深入推进农业扶贫七大行动
一是实施特色农业扶贫行动。依托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和种植习惯,重点在贫困地区引导发展绿色粮食产业、高效蔬菜产业、特色水果产业及休闲观光农业,努力增加贫困户农业产业收入。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及时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增加农产品销售链条收益。
二是实施企业帮扶扶贫行动。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建立种植、养殖生产基地或购销基地、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开发生态旅游等,鼓励龙头企业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获得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农业龙头企业,帮扶未脱贫贫困户或脱贫继续享政策贫困户不少于10户或吸纳就业不少于10人。
三是实施合作组织扶贫行动。引导农民合作社积极吸纳贫困农户入社,鼓励吸收贫困劳动力打工创收。每个获得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农民合作社,应至少吸纳5个未脱贫贫困户或脱贫继续享受政策贫困户入社,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家庭农场至少结对帮扶2个未脱贫贫困户或脱贫继续享受政策贫困户。
四是实施农村改革扶贫行动。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有条件的扶贫重点村、贫困户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和鼓励贫困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获得土地财产性收入,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农村土地产权交易。
五是实施科技促进扶贫行动。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在贫困村推广应用,每个省级以上贫困村都要建立1处农技推广服务站点,市级以上贫困村要至少明确1名技术指导员和农民技术员。
六是实施品牌营销扶贫行动。着力培育贫困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优先组织承担帮扶任务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各类大型展销会,推介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
七是实施人才带动扶贫行动。加大对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劳动力培训力度,积极培育乡村各类实用人才,优先评选市级以上“乡村之星”。加大贫困劳动力精准培训力度,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六、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救济解困与内生脱贫结合,“输血”与“造血”结合,着力动员和帮助贫困人口转换思想,通过辛勤劳动稳定脱贫。加强教育引导,注重正向激励,用身边人身边事的示范带动脱贫致富。根据贫困户技能需求、发展意愿等,开展实用技能免费培训,提高贫困群众素质能力和脱贫技能。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对老弱病残特殊贫困群体,重点采取资产收益、股份分红等保障性扶贫方式。
七、提升农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水平
整合各类农业项目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适当提高项目补助标准,让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能够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各级农业、经管、农广校、果树等部门要齐心协力,协同配合,加大项目帮扶力度,加强项目督导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帮扶脱贫任务。要抓住农业项目资金下达的关键时期,以区(市)为单位,上下联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农业项目扶贫对接活动。
八、扎实推进结对帮扶和协作扶贫
通过项目带动,在市农业局“第一书记”帮包村山亭区桑村镇苏庄村和峄城区峨山镇萝藤村,开展特色产业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要对照脱贫标准和脱贫路径,扎实开展结对帮扶,进一步完善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政策,一户一干部”,帮扶对象不脱贫,帮扶人员不脱钩。抓好市、区(市)各个层面的协作扶贫,打造九老庄村苹果新品种协作扶贫示范基地。
九、加强督导检查和总结宣传
市农业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业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农业扶贫于每年7月和12月集中督导检查制度,对农业项目定期不定期督查制度。区(市)农业部门也要加大对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要通过现场讲解、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农业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发动贫困户和社会各界参与农业脱贫攻坚工作。及时总结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脱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农业脱贫致富的成功典型,为全市农业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市、区(市)、镇(街道)三级农业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围绕全市农业脱贫攻坚任务目标,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级农业部门帮扶贫困户、贫困人口按期脱贫。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结合实际,全市农业系统单位都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农业脱贫工作方案,省、市定贫困村和农业部门“第一书记”帮包村要制定具体农业产业扶贫方案。帮扶方案要根据贫困村和贫困户具体情况,因村而异、分户施策,确定特色产业扶贫方向;帮扶措施要具体化,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其中贫困户和已脱贫需要继续帮扶户有劳动能力的以发展产业、务工等帮扶形式为主,没有劳动能力的以项目分红形式为主。农业扶贫工作方案要于2018年2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