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不断创新机制,推进农业功能布局优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快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生态农业,以农业绿色发展引领乡村生态振兴,为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2. 目标任务
——绿色产能明显提高。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农业绿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000万吨,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企业数量、产品数量不断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农产品占比明显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到2030年,农产品供给更加优质安全,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资源利用更加节约高效。保护和节约利用农业资源,努力实现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到2020年,严守11288万亩耕地红线,全省耕地质量平均比2015年提高0.5个等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6以上。到2030年,全省耕地质量水平和农业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
——产地环境更加清洁。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不断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力争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力争实现全省废弃农膜基本回收。到2030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农业废弃物全面实现资源化利用。
——生态系统更加和谐稳定。保护和修复田园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0%,湿地面积达到2600万亩,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到2030年,田园、森林、湿地、水域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
二、 优化农业绿色发展空间布局
3. 优化农业主体功能布局。按照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的原则,调整优化农业主体功能布局。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划定小麦、玉米、水稻粮食生产功能区5200万亩,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400万亩。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立评价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围绕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杂粮、中药材等,打造一批品种丰富、集群发展、绿色高效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4. 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开展粮改饲试点,建设优质牧草生产基地,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到2020年,全省粮改饲试点县达到50个,全株青贮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200万亩以上。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养殖基地向环境容量大的适宜养殖区域转移,结合黄河滩区搬迁工程,鼓励发展草食畜禽养殖。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经济,到2020年,建成特色经济林基地5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800万亩以上。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升龙头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推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大力培育农业“新六产”,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拓展农业生态功能,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塑造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更多分享农业增值收益。到2020年,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30个,创建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40个,建设农业“新六产”示范县50个,培育示范主体600家。
5. 加快培育海洋生态牧场综合体。深入实施“海上粮仓”建设规划,加大海洋牧场、现代渔业园区、水产种业、“放鱼养水”等重大工程推进力度。实施新一轮海洋牧场示范创建三年计划,修复海洋生态,增殖渔业资源,带动牧场渔业、休闲渔业、装备渔业等新兴业态科学发展,打造集生态旅游、互联网等先进要素于一体的全价值链“海洋生态牧场综合体”。围绕海洋牧场建设重点领域组织制定地方标准,推进投礁型、游钓型、底播型、田园型、装备型特色牧场提档升级。
6. 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农业生产方式。在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平台,集成推广应用农业绿色发展技术,探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大力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推广应用绿色技术模式和新机具、新设备。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生产模式。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推广渔业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合理确定湖泊、水库、滩涂、近岸海域等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示范县建设,强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控。
7. 加强农业资源环境综合管控。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耕地、水域岸线、湿地等用途管控,严禁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资源环境的破坏。依法限制沿海滩涂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宜耕土地后备资源范围,严控填海造地、排海工程等行为。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分类推进重点地区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8. 健全农业绿色扶贫机制。统筹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科学选择精准扶贫产业,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支持贫困地区大力开发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乡村旅游,让贫困群众从农业绿色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聚焦菏泽和临沂2个市、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200个乡镇、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和黄河滩区等深度贫困地区,探索生态扶贫有效模式。
三、 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
9. 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确保建成958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不动摇。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全面推进建设占用和工矿企业生产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全省建设高标准农田5982万亩。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推广秸秆还田、土壤改良修复、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综合配套技术。坚持种地养地协调发展,推广粮油轮作等栽培模式,积极争取国家轮作休耕试点。探索耕地质量管理保障机制,完善管控措施,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
10. 落实农业节水制度。实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健全完善“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加快完善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先进节水灌溉工程体系,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耐旱品种和节水保墒技术,探索田间雨水集蓄利用技术和模式,到2020年,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870万亩,水肥一体化推广面积达到750万亩。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继续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创建,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
11. 强化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推进农业野生植物和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区(点)建设,完善种质资源圃(场)、低温库等基础设施,加快省级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库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推进濒危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保存和人工繁育。加强畜禽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和利用。实施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行动计划,加强渔业资源调查研究能力建设。完善外来物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建设关键区域生物入侵阻隔带,开展综合防治示范技术试点。
四、 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
12. 严控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管,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依法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养殖水域等农业区域。加大对破坏农业资源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技术指南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开展污染耕地分类治理。
13. 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提质行动。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深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农药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进程,集成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天敌控害等绿色防控技术。到2020年,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制定农药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农药管理,强化农药风险评估监测,加快高剧毒农药退出步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绿色农药使用补贴机制。加强动物疫病绿色防控,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格种子等投入品市场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农业投入品或生产经营主体登记备案管理,实施农药、兽药标签二维码标识制度,落实农药、兽药、添加剂使用台账记录制度及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支持低消耗、低残留、低污染农业投入品生产。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4.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严格依法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点,建立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以县为单位探索推动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模式,大力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秸秆青贮等技术,建立农用为主、多元利用格局。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步伐,加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加强无害化处理设备研发、利用、推广,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养殖业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推进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试点。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严格执行新的国家地膜标准,依法强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膜,以县为单位开展地膜回收和残留治理试点,加大全生物可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力度。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方式,依法落实使用者妥善收集、生产者和经营者回收责任,由具有危险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落实沼气、秸秆等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推进秸秆发电、沼气发电并网运行和全额保障性收购,积极保障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用地。
五、 加强农业生态系统养护和修复
15. 养护构建田园生态系统。开展田园生态系统建设试点,建设完善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植物篱等田间绿色基础设施,构建种养结合、生态平衡、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保护和发展地方独特品种,保持农业物种的多样性。推广环境友好型生态种养技术,保护病虫害天敌,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促进动物、植物、微生物“三物”循环。保护和改善田园生态景观,优化乡村种植、养殖、居住等功能布局,拓展农业生态观光、休闲体验功能,培植田园综合体,打造齐鲁生态田园、美丽田园。
16. 保护水生生态环境。科学划定限制、禁止水产养殖和捕捞区域,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黄河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使用“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渔船管理制度和幼鱼资源保护机制,加大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力度,开展捕捞限额试点。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快推进“测水配方”试验,开展增殖放流水域本底调查,科学确定放流品种与数量,严格保障苗种质量。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动河湖管理保护专业化、社会化,打造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的河湖生态新格局。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2018-2020年每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60平方公里。
17. 加强林业和湿地建设。积极培育林业新业态、新模式,完善林业产业负面清单制度,严格限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准入。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加强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和维护,突出村镇绿化工程建设,推进高标准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建立湿地资源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开展跨区域湿地保护与利用合作。以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严重沙化土地、严重污染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等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探索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长效机制。2018-2020年,全省新建、改建农田林网化面积270万亩。
六、 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
18. 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科技支撑和人才建设。继续开展农业科技展翅行动,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高校、科研院所和农业企业作用,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高效利用、优质高产抗病抗逆新品种选育、环境友好型种养、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地环境修复以及农产品绿色加工储藏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扎实推进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与国外先进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以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为依托,打造沿海省份推进“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和高水平双向开放的新优势。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落实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绿色发展管理服务和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养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理念、掌握绿色生产技术技能的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应用生态技术模式,开展绿色生产。落实生态管护员制度,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护林员等公益岗位。
19. 完善农业绿色发展法规体系。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地方法规制定修订步伐,推进《山东省种子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机制,规范农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推动将农业环境损害鉴定纳入司法鉴定管理。
20. 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清理、废除不适应农业绿色发展的标准,制定修订一批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的地方标准,突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快建设“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国家蔬菜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国现代农业标准化服务推广应用平台和国家田园综合体建设标准化示范推广平台。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建立山东农产品品牌评价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管理,提升“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整体形象。启动农业质量提升年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更多作物品种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双证制”管理,积极推动健康肉供应链建设行动,夯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1. 建立农业资源环境监测体系。加强耕地、渔业水域、生物资源、产地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农业资源环境及农业污染状况监测和预警能力。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推进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全覆盖布设、运行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发布监测报告。强化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设置监测国控点,增设省级监测点位。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提升水土流失及面源污染监测能力。扎实开展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开展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对重要农业资源实行台账式管理。
七、 保障措施
22.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农业绿色发展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内容。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农业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水利、海洋与渔业、林业、环保、旅游、质量技术监督、畜牧兽医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建立起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3. 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机制,整合涉农资金要向农业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加大对耕地质量提升、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绿色生态类公益项目的后期管护。落实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海洋牧场建设、增殖放流等相应政策和资金保障措施。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建立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贷、保险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支持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资源节约、生态保护修复、废弃物处理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等领域。
24. 强化考核奖惩。根据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完善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对各地农业绿色发展进行监督考核,开展部门联合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农业绿色发展取得实效。严格综合绩效管理评价,充分发挥涉农财政资金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整体效能。对在农业绿色发展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落实工作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25.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国民教育、新闻宣传、科学普及、思想文化等多种渠道和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农业绿色发展的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生产领域、消费领域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和技术模式,积极倡导农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农业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意见从2018年7月18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