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市中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农经字〔2020〕7号)文件要求,按照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安排部署,我区拟在玉米、小麦作物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时间达2年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服务人员熟悉电脑操作,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账。
(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违规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行为,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五)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室内干净整洁,版面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等;
(六)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能力,留存电子档案3年以上。
(七)承担托管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向主管部门出具承诺书,接受区农业农村局全面监管。
二、遴选原则
选择农业托管服务组织不少于3家。
三、报名时间
2020年6月8日至6月13日。
四、有关要求
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
(一)服务组织营业执照、身份证、农机行车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服务组织拥有的农机具清单,购机发票。
(三)服务组织的固定场所和必备的办公设施及版面制度等照片。
(四)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的托管合同和托管面积明细表。
五、报名地点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一楼东首。联系人:宋在江,联系电话:0632-3089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