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枣庄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司法局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一)执法体系建设情况。市级情况:2019年3月,根据《关于整合调整市级事业执法队伍的通知》(枣编发〔2019〕13号),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整建制并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目前在编在岗10人(不包括原市农业局检测中心人员)。持有执法证7人,无法律专业人才,配备执法车7辆、执法记录仪8部、执法装备箱1个(手提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照相机1部。区(市)情况:各区(市)农业执法大队均无法律专业人才。滕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59人,设综合科、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执法五中队,目前大队长空缺,现有指导员(副科级)1名,无中层干部,执法人员3名,教导员与执法人员均持有执法证,配备执法车1辆,执法记录仪2台。薛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4人,设有执法大队长、指导员、副队长各1人,现有执法人员6人,持证执法人员5名,配备执法车辆1部、执法记录仪2个、电脑6台、打印机1台、照相机1个。山亭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7人,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2人,分设畜牧、渔业、农机3个中队,在岗19人,执法持证10人,配执法车辆1辆,执法记录仪3部,摄像机1部,照片机1部,电脑16台,笔记本6台,快速检测仪1台。市中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8人,共设有4个行政科室,分别为农药管理站、植物检疫站、屠宰管理站和兽药饲料管理站,实际在岗人员7人,持有执法证人员3人,目前配有执法车辆1辆、执法记录仪3台、相机1部、笔记本电脑1台。峄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9人,执法人员10人(其中在岗不在编3人),持执法证人员6人,执法车辆2辆,执法记录仪5部,录音笔2部,手提电脑2台,便携式打印机1台。台儿庄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27人,设农业农机科、畜牧水产科,执法人员32人(其中在岗不在编5人),持执法证人员12人,配备执法车2辆、执法船1艘、执法记录仪5台等。
(二)案件办理情况。2019年市级未直接办理案件。滕州市:2019年4月办理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1起,罚款 7050元。薛城区:2019年度共查处案件20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6.4万元。山亭区:2019年办理7个案件,其中种子3件、农药3件、兽药2件,其中一个被处罚户兼有种子、农药,罚款5.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未有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市中区:2019年共办理案件7起,其中农药案件6起,兽药案件1起,罚款1.7万余元。峄城区:2019年共办理农资案件8起,其中农药案件4起,种子案件4起,共计罚款4.1万元。台儿庄区:2019年立案查处16起,其中:种子案件10起、农药4起、肥料1起、渔业1起,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11.16万元。
二、农业综合执法向乡镇延伸情况
(一)乡镇农业综合执法的现状。山亭区10处镇(街)均成立了执法中队,具有农业执法职能,为解决镇(街)执法中队专业执法能力不足,为每个镇配种植业、畜牧、农机各两名执法人员,镇(街)发生了农业相关案件,及时呼叫相关农业执法人员,协助处理案件,这种形式叫“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其余区(市)镇(街)均没有农业综合执法职能,向乡镇延伸农业执法工作无法实现。
(二)农业综合执法向乡镇延伸面临的问题和原因。一是现行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权限少,乡镇无法以自身名义从事农业执法工作;二是乡镇政府中法律专业人才少,难以胜任繁重的执法工作;三是执法经费不足,农业执法装备匮乏,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业执法向乡镇延伸的步伐。
(三)解决农业综合执法向乡镇延伸面临的问题的建议。一是要将经济发达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构建乡镇农业执法体制机制全新格局;二是强化乡镇农业干部法制培训、加大乡镇农业执法投入,全面提高乡镇农业执法能力。
三、农业综合执法党建引领情况
(一)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成立党支部,党员数量8人,占比80%。区(市)农业执法大队均成立党支部或为局机关党支部的一个党小组。党员同志在案件查处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查证违法案件,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二)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群众身边最美党员”“党员示范岗”等专题活动,创新新时代以党建促执法,将党建工作真正融入具体执法工作中,延伸到执法一线,使执法队伍成为了新时代敢吃苦、勇担当、善打硬仗的执法队伍。在执法中党员干部主动带班,冲锋在前,处处体现模范表率作用,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百姓的利益。
(三)各级农业执法队伍在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同步推进业务开展与能力提升。要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管理考核,既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又加强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学习,重点学习与农业综合执法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特别是近几年新颁布的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确保建成一支素质过硬、高效廉洁、业务精通、办案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落实情况。制定下发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将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19年度共办理执法案件57起,全部在各区(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或枣庄市政务服务平台全部进行公示。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制定下发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均制定了统一的执法文书,使用农业农村部文书。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查封扣押等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图片、音像记录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全面、系统、规范的记录,并及时将文字、图片、音像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严谨、规范制作执法案卷,并及时归档保存。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制定下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行重大执法案件审核制度,凡涉及案值较大,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报请局党组集体讨论通过。设立局法规科,对所有案件审核,并签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