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班的通知
为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2020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工作计划的通知》(枣农办字〔2020〕3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依托枣庄职业学院举办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从事或有意向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农民。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分级负责工作责任制,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枣庄职业学院负责教学培训;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学员的遴选、报名和组织工作。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6日-9日。培训地点:枣庄职业学院(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中路)。
开班当日9:00前报到。报到当日集中乘车,学员上车前,要测量体温不能超过37.3度,检查电子健康码呈绿色,同时佩戴口罩。
四、有关要求
参训农民应符合下列情况,近14天内没有接触有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人群,没有咳嗽、发热等症状。有意向参加的学员可通过邮箱或电话报名。报名学员请于开班前3天,填报2020年枣庄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申请表(一式两份),
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联系电话:3312199
附件1:2020年枣庄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申请表
附件2:2020年枣庄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汇总表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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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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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或 工作单位 |
(或为:产业所在地) | ||||||||||
联系电话 |
工作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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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类别 |
□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主 □农民合作社骨干 □种养加能手 □其他 |
产业类型 |
□种植 □养殖 □加工业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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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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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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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经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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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承诺 |
本人身体健康,两周内未到新冠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按时参加培训,遵守新冠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
承诺人: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市)农业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2020年枣庄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申请表
附件2
2020年枣庄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汇总表
培训机构:(盖章) 培训类别: 建账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所在镇村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