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农发[2021]1号
关于印发《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
现将《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9日
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强基层、严执法、促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开展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纵深防御”、“标本兼治”的原则,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排查农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加强指导督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深入整改,举一反三,防范类似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好农业安全稳定良好局面。坚决防止隐患自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到位现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整治重点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持条块结合、联动推进,重点围绕农业机械、渔业生产、农药管理、畜禽防疫、设施安全等五大重点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相关重点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重点场所,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及应急准备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农机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逾期未检,各类农业机械超期服役、违规作业、违章载人等隐患;督查农机服务组织、农机维修网点等场所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检查农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夜间反光装置等。
(二)农药管理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原材料使用企业、高毒高风险农药生产和经营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农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情况,高毒高风险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情况,高毒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农药制假售假依法查处情况,农户储粮熏蒸磷化铝安全使用情况,农药与食品等其他商品混存混放安全隐患排查防范情况。
(三)畜禽防疫安全方面。检查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台帐记录管理等情况。畜禽屠宰室内、室外的环境卫生及重点部位,场所的安全设施配备及相关设备的规范化操作情况,屠宰场所有无液氮罐、锅炉等高温高压容器设备安全隐患;检查牛、羊、猪上市前有无传染病及上市后的肉食品安全、有无检疫章、兽药是否过期,活畜交易市场交易的活畜是否有产地检疫证等相关工作。
(四)设施安全方面。重点开展对设施农业火灾、坍塌和农田建设工程、农村沼气工程等事故隐患的排查,重点整治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措施不到位,年久失修带病运行的安全隐患,安全监测设施不健全等情况。
(五)渔业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集中水产养殖区、养殖企业防火、用电;船用“三救”设备配备情况;涉渔实验室、渔业加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利用情况;渔业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培训情况;非法电捕鱼打击查处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从即日起至6月底结束,区(市)自查和市级督导检查同步开展,各区(市)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从严从细从实组织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自查和确认阶段(即日起至1月31日)
各区(市)要按照本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和安全生产“强基础、严执法、促提升”专项行动要求,深入分析本区(市)、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相关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各区(市)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安排部署企业(单位)开展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拉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于1月26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区(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区(市)对企业(单位)上报的隐患台账进行核查确认,形成隐患排查台账,连同具体实施方案、联络员信息,于1月3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
1.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各区(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将排查的隐患拉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风险在控、隐患清零。各区(市)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填写《企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附件2),于3月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2.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各区(市)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形成执法合力,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未落实管控措施或未及时消除隐患的,一律严格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区(市)要于2月28日前,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4个督导组(附件1),由县级干部带队,于1月下旬至2月底,对区(市)农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
1.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市)要加大对农业机械、渔业生产、农药管理、畜禽防疫、设施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督导检查力度,强化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市督导组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督促解决有关问题。
2.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各区(市)要针对节后企业复产复工特点,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要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暗查暗访力度。暗查暗访期间,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公开执法结果并跟踪整改形成闭环,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区(市)要于4月30日前,将《“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统计表》(附件4)报市农业农村局。市督导检查组对区(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滕州市至少检查3个镇(街)、其他区至少检查2个镇(街),每个镇街至少抽查3家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四)巩固提升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各区(市)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并做好迎接省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切实从源头上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区(市)专项行动总结及《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5)于6月3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排查安全隐患。市级层面,市政府分管市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参加市督导检查组的专项督导检查活动,深入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市)要参照市里做法,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督导检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市)要层层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每个阶段的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对于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区(市)、部门和领导干部,将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执法检查。要坚持“严”字当头,通过采取现场处置、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挂牌督办等手段,倒逼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如实记录并向企业反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依法挂牌督办,进行专题研究,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闭环管理、跟踪销号。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区(市)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五)强化应急处置。要抓好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灾种,细化落实应急预案、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遇有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出动,精准高效安全救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现象。
联系人:田海洋
联系电话:3158856,13863230386
电子邮箱:zzsnyncjbgs@zz.shandong.cn
附件:
1、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成员名单
2、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3、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4、“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统计表
5、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1
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
成员名单
(一)滕州市督导检查组
组 长:许公瞻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俞守文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石佰勇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赵 鹏 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科长
李正军 市农环站负责人
王一耒 市农药检定所负责人
联络员:石柏勇 18663296690
(二)山亭区、薛城区督导检查组
组 长:张晓亮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畜牧兽医
局副局长
副组长:卓丽玲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成 员:吕 强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科科长
杨 阳 市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科科长
王元臻 市畜牧站站长
薛兆华 市水产站副站长
联络员:吕 强 13562244508
(三)市中区、高新区督导检查组
组 长:赵月峰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孟凡来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姚良山 市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李亚茹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李质山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科长
刘琳琳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科长
联络员:姚良山 13563219709
(四)峄城区、台儿庄区督导检查组
组 长:刘陵恒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荆 敏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张 勇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科长
刘 涛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科长
李善新 市农机牌证服务站负责人
王玉先 市水产站站长
联络员:刘 涛 18806326318
附件2
企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企业(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隐患名称 |
重大隐患(是/否)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员 |
备注 |
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区(市)/市有关部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下达执法文书数量(份) |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人) |
聘请专家人员数量(人) | ||||||
查处隐患(项) |
一般隐患(项) |
重大 隐患 (项) |
立案处罚 (是/否) |
处罚金额(万元) |
停业整顿停止建设施工(是/否) |
暂扣吊销证照或证书(是/否) |
查封扣押停产等措施(是/否) | |||||
合计 |
---- |
执法组人员(签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统计表
填报单位: (区(市)/市有关部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下达执法文书数量(份) |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人) |
聘请专家人员数量(人) | ||||||
查处隐患(项) |
一般隐患(项) |
重大 隐患 (项) |
立案处罚 (是/否) |
处罚金额(万元) |
停业整顿停止建设施工(是/否) |
暂扣吊销证照或证书(是/否) |
查封扣押停产等措施(是/否) | |||||
合计 |
---- |
暗访组成员(签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组织检查 组数量 |
检查企业情况 |
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 ||||||||
检查 企业数量 /家次 |
发现隐患数量/项 |
已整改数量/项 |
重大 隐患 /项 |
挂牌 督办 /项 |
立案起数 |
停业整顿停止建设施工/家 |
暂扣吊销证照或证书 /个 |
提请 关闭 /家 |
拟罚款金额/ 万元 | |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抄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于玉副书记,周宗安副市长,韩惊涛副秘书长。 |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