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调整公布《枣庄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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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10-25 15:54:20
				
			
			
		按照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印发《规范和完善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枣编办〔2019〕37号)要求,结合近期省市行政权力调整实际,对本单位实施的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调整,现予以公布。
按照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印发《规范和完善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枣编办〔2019〕37号)要求,结合近期省市行政权力调整实际,对本单位实施的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调整,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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