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迎接省公平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我市评估督导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增量文件审查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对2020年新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审查,确保了新文件完全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截至目前,共审查通过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份。4月份,根据《省联席会议关于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助力复工复产的通知》(竞审联办函〔2020〕2号)要求,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了对有利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的支持力度,做到了应审尽审、审必规范。同时注意防止出台含有指定交易、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审查流程,快速审查通过有利于保障重要防控物资生产供应,帮扶经营者渡过难关、扩大消费、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
二、存量文件清理情况
根据《枣庄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枣市监垄字〔2020〕1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安排法规科具体牵头负责。经过清理,我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牵头制定(实施)的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3件(枣庄市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办法,枣庄市村居会计聘任制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他政策性文件0件,没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
三、工作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
及时制定出台了《枣庄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枣农法字〔2019〕10号),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的审查对象、审查标准、建立健全了完备有效的工作机制,目前该办法实施良好,确保了凡是以单位名义印发的文件全部经过公平竞争审核。同时,及时参加市联席会议组织召开的各类业务会议,接受业务监督和指导,及时报送各类资料文件和表格。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枣庄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枣农法字〔2017〕13号),将政策公平竞争审查面适当扩大,与文件合法性审查一并进行,防止出现应审未审现象,确保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都经过严格的政策公平竞争审查。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