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农业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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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3-02 10:04:56
枣农计财字〔2026〕4号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局系统各有关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农业农村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有关要求,结合省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兼顾本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枣庄市农业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枣庄市农业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日
枣庄市农业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xlsx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