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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兽药法治底线 共护畜牧绿色发展——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倡议书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8-28 08:33:20

全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畜禽养殖从业者:
兽药是畜牧业生产的重要投入品,直接关系动物疫病防控成效、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当前,我市正深入开展兽药全链条监管专项行动,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推动畜牧产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我们向全市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广大养殖场户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依规生产,守牢源头关口。依法持证生产,杜绝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行为。严把原料关口,杜绝使用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的原料药。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规范生产工艺和质量检验流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不夸大功效、不虚假标注,确保产品信息真实准确。落实兽药产品追溯制度,确保“兽药追溯二维码”信息完整、可查可追。坚守质量底线,坚决不生产假劣兽药,不违规使用原料药生产兽药预混剂,不做损害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形象的事情。
二、守法诚信经营,净化流通渠道。依法持证经营,杜绝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规范进货渠道,索取并保存进货凭证,坚决不购进、不销售假劣兽药和过期失效兽药。完善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进货和销售信息,确保购销渠道清晰可追溯。规范处方药管理,严格执行兽药处方药管理规定,不违规销售处方药,不将原料药直接销售给养殖场户。规范网络销售,依法依规开展网络销售,不虚假宣传、不违规销售。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监管和社会监督,如实反映经营情况,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兽药和违禁物质。
三、科学规范用药,保障养殖安全。正规渠道购药,从有资质的正规兽药经营企业购买兽药,注意查看产品追溯二维码、生产批号和有效期。科学合理用药,严格按照兽医处方和兽药说明书规范用药,不超剂量、不超范围使用兽药。自觉抵制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人用药和原料药,不违规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建立用药记录。如实记录用药品种、剂量、时间、休药期等信息,实现用药全程可追溯。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未过休药期的畜禽坚决不出栏、不销售。倡导“减抗”理念,减少兽用抗菌药物使用,通过加强饲养管理、改善养殖环境、强化生物安全等措施,从源头降低兽药使用需求。
四、强化行业自律,共护畜牧安全。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理念,兽药行业从业者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认真学习兽药管理法律法规,相互监督、互相提醒,积极举报兽药领域违法违规线索,共同营造合法生产、诚信经营、科学用药的良好行业氛围。
畜产品安全无小事,责任担当始于行。让我们携起手来,恪守底线、诚信自律,严格规范兽药生产购销使用,共同守护畜牧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附件:禁停用兽药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