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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惠农政策大事记

作者: 来自: 时间:2010-10-22 00:00:00

    2006年

  ▲1月1日,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全面取消。2月17日,农民又告别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

  ▲国家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007年

  ▲国家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7月,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财政部、商务部出台政策,自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进行家电下乡试点,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

  2008年

  ▲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首次将集体所有的林权使用权时间延长至70年,同时,集体所有的林地获准流转和抵押。此举被称为“第三次土改”。

  ▲10月,《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2009年

  ▲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11月,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提高粮食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大力促进农民增收。

  2010年

  ▲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下发通知,在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建材下乡试点,支持农户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