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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农资打假治理行动电视会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10-11-02 00:00:00

3月2日,在收看了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等九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山东省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了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并在各市设分会场。省农业厅副厅长刘芳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学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德亮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农业厅副巡视员李占祥主持会议,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供销社、省整规办、省畜牧兽医局、省农机办等部门的领导及相关处(室、站、所)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

    刘芳原在讲话中指出,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在各级工商、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突出源头治理、市场监管、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等重点,扎实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9.5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企业和经营业户3.5万余个次,整顿市场1.1万余个次,查获种子、农药、化肥三类假冒伪劣产品7847.5吨,货值2900余万元,捣毁制售假窝点25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约1.35亿元。

  刘芳原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于保障当前春耕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农资打假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农资打假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2010年,全省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

  一是狠抓市场主体清查。严格把好生产经营资格关和市场准入关,依法审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严格农资品种的审定、登记等许可,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理,重点检查群众投诉多、以前有违规记录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无证、无照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告审批、撤销等有关信息,增加透明度,维护公众知情权。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口,正本清源,保障农资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

  二是狠抓重点产品治理。今年要继续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六类农资产品作为治理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乡、村农资集散地检查力度。要结合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着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已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禁用农药、兽药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

  三是狠抓大要案查处。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案件线索,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依法严肃查处。对那些造成损失重大、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联合办案等形式,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绝不能姑息迁就。要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进一步加大农资案件的曝光力度,达到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在加大市场检查力度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切实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

四是狠抓农资质量抽检。要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资质量年度抽检计划,实行定期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计划内。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要依法公开通报。要加强农资市场调查,了解和掌握当地农资产品的市场分布和质量优劣,及时预警,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五是狠抓长效机制建设。要切实抓好农业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试点工作,为农资下乡进村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要认真组织开展优质农资产品推介活动,大力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不断提高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要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资产品使用相结合的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水平。要通过创建“农资守法经营示范单位”、督促农资经营业户建立进销货台帐和实行分类管理等措施,加快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刘芳原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措施,确保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当前,春季农业生产正在全面展开。各地要迅速掀起农资打假保春耕的热潮,把农资打假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农民用上优质放心农资。一要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牵头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农资打假领导协调机构的作用。要把农资打假工作和当前开展的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真正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分工协作的工作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结合当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制定具体、详实、针对性强的治理行动方案,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的单位和岗位。要加强与发改、经济和信息化、公安、监察、财政、工商、质监、安监、供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工作,形成农资打假的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农资打假的效能。二要完善农资打假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严格质量抽检制度,提升农资质量预警水平;健全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和跨区域农资大要案协同查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大要案的跟踪查处工作;大力推进农资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农资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符合有关要求和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绝不能以罚代刑。同时,要加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实现农资打假信息的共享。三要营造农资打假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要利用印发明白纸、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推广放心农资,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注意索证索票,提高农民自我保护能力。要进一步规范广告宣传工作,严厉打击利用虚假广告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对典型假劣农资案件,要进行深入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为农资打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农资打假行动中去。四要强化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督查。省里将适时派出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正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正面引导教育与依法严肃处理结合等方式,对各地农资打假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各地也要加强对本市农资打假工作的督查,严厉查处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打掉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不法行为的“保护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农资市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进行通报和曝光;对那些因监管不力,导致重大假劣农资案件发生,给农民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