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严格执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为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国务院分别从2004、2006年开始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补政策。我省确定的具体补贴作物为小麦,把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作为兑现这两项补贴的依据,省财政厅牵头负责政策的全面落实和资金兑现,省农业厅具体负责每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几年来,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农民每种植一亩小麦,已从2004年的只享受到粮食直补13元增加到2010年的享受两项补贴83.15元。2004-2010年累计落实粮食直补资金62.2亿元;2006-2010年累计落实农资综补资金169.56亿元。
近年来,我省已建立健全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补工作机制,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完成后,补贴资金全部通过“山东省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2009年全省核定小麦实际种植面积6742万亩,发放粮食直补资金9.53亿元、农资综补资金47.14亿元;受益农户近1600万户,受益农民6068万人。当年开始对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增加奖励10元,2211户种粮大户56.2万亩小麦共落实奖励资金562万元。2010年全省核定小麦实际种植面积6822万亩,落实粮食直补资金9.64亿元、农资综补资金47.14亿元。继续对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增加奖励10元,57.2万亩共落实奖励资金572万元。补贴资金于2010年3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厅种植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