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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明白纸三十)

作者: 来自: 时间:2011-08-16 00:00:00

    为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2008年到2010年,中央逐步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增加危房改造任务,加大资金投入。中央财政三年共安排117亿元补助资金,帮助试点地区完成约204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标准为户均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试点范围内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同时,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确保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前提下,要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今年将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拟安排150万户以上。中央财政已于近期下拨了今年第一批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100亿元,并明确今年将中西部地区所有县(市、区、旗)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为解决农垦职工群众住房困难,2008年第四季度国家启动了黑龙江等6垦区危房改造项目,其中东部垦区每户中央补助6500元,中部垦区每户中央补助7500元,西部垦区每户中央补助9000元,截至2010年底,累计安排中央投资33.5亿元,改造危房43.8万户。2011年国家开始在全国农垦大规模实施危房改造,将安排中央投资34亿元,支持24个省(区、市)的垦区实施农垦危房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