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山东明确二批农机补贴资金补贴重点

作者: 来自: 时间:2011-08-18 00:00:00

    为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农业机械结构布局,促进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的发展,改善配套比,提高利用率,降低单位能耗,避免低水平重复购置、资源浪费和效益下降,根据国家农机补贴政策规定和山东实际情况,山东进一步明确第二批农机补补贴重点,补贴主打玉米联合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及其配套动力机械等,促进秸秆粉碎还田和免耕播种等低碳、环保、先进农机技术的推广应用。

  同时,山东专门下发《关于重点发展“玉米联合收获机”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1〕24号),要求各地把一次进地,可完成摘穗、输送、集箱、秸秆直接还田等作业环节的背负式、自走式、互换割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作为补贴重点。对当前市场上不是联合收获作业的“非还田型玉米收获机”,不得作为补贴重点,在农民报名申请过程中,要严格限制。要坚持推广多功能、适用联合作业的先进机械,大力推广“玉米联合机收、小麦免耕播种”一条龙作业模式,减少机械进地次数,提高玉米机收的综合效率。

  2011年上半年,全省第一批7亿元补贴资金共补贴农机具18万多台套,受益农户14万多户,带动农民直接投入17亿元。从补贴种类来看,仍以大中型机械为主,共补贴大中型拖拉机1.3万台,联合收获机械1.3万台,其中:玉米收获机械5000多台,谷物联合收获机械8000多台,免耕播种机3200多台,共使用补贴资金5.2亿元,占补贴资金的74%。同时,经济作物机械也得到较大发展,补贴薯类收获机械1600多台,花生收获机138台,补贴机具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有力的保障了农村农业生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