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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今年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作者: 来自: 时间:2013-01-09 00:00:00

    “按照省政府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农村五保标准达到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80%左右。”今天(1月5日)下午,省民政厅厅长张国琛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这番讲话,对全省近300万城乡低保人员来说,无疑是寒冬里最有暖意的消息。

  在今天下午召开的201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来自全省民政系统的与会人员发现,保障和改善民生被放在了整个民政工作中最显著的部分,而这其中,城乡低保又成为被提及最多的事项。

  大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省政府2012年向全省人民作出的承诺,也是已经全部实现了的35件民生实事之一。去年我省按照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东、中、西部地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300元、2000元、1800元。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底,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实际达到每人每年2211元,人均月补助119元,较2011年底分别提高519元和38元。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69元,人均月补助238元,较2011年分别提高51元和39元。低保标准的提高,让全省近300万城乡低保人员的最基本生活得到了应有保障。

  在连续多年提标扩面的基础上,今年我省还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张国琛告诉记者,根据我省城乡低保人群实际情况,省民政厅此前已经作了测算和规划,将由省政府确定实施。

  我省在规范城乡低保和各项救助管理工作方面,今年重点是加强基层人员力量和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入户调查、定期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此外,对于低保对象审核过程中家庭收入状况认定难的问题,今年我省将加快建立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施绩效考核评估,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救助过程阳光规范,救助结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