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时间为7月16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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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7-16 00:00:00
《关于印发2013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发改经贸[2013]12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
为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今年早籼稻收购工作,现将《2013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今年稻谷有望再获丰收,目前市场价格较去年有所回落,购销形势较为复杂。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稻谷购销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指导地方储备企业增加收购,把握好轮换时机、节奏和价格,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入市,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针对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可能性较大的情况,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协调解决收购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早籼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农业发展银行
中储粮总公司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