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人,你知道这些便民新规吗?
3月1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其中涉及农业的有11项。现将农药、兽药、饲料、种业方面的便民新规整理如下:
新办农药企业资格改为后置审批
从2月24日起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对此,一位行业人士分析,之前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必须与多个部门打交道,先要申请到农药生产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改为后置审批后,可以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事项,再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后期的管理、审核应该很严格,可以理解为宽进严管,但审批过程节约了时间”。
此次,国务院将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调整为后置审批。2013年至今,还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等改为后置审批。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
业内表示,虽然许可证核发下放至省级,但生产许可证号是否允许不标年号,是否允许省里只发许可证不发GMP证或者两证合一,是否应该取消批准文号的年号,这些问题的落实还有待明确。此外,2月24日后上报农业部还没组织GMP验收的,应会退回各省审批。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下放
2013年11月8日起下放至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此项行政审批改革,将简化上报审批程序,大幅度缩短审批时间。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评定下放
2013年11月8日起,以往需向农业部申请省级或以上资格考核评定都下放到省级。不过,考试时间和内容并无变化。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评定由理论和实操两部分组成,理论考试由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统一制作试卷,考试时间统一为每年8月,实操由省级农业部门组织。
许婉 叶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