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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业”领域政策汇总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1-04 00:00:00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5年2月1日)

 

  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制建设。


 

  农业部:《关于扎实做好2015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2015年2月4日)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稳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科技运用水平,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法治建设,鼓励利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保险支农。争取资金用于金融支农试点。


 

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2015年2月11日)

  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2014年进行3个整省和27个整县试点的基础上,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区、市)根据本地情况,扩大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2015年3月23日)

  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2015年5月22日)

  一是在全国范围内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二是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2015年5月28日)

  规划综合考虑各地农业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生态类型和发展基础等因素,将全国划分为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保护发展区等三大区域,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施策。


 

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2015年6月2日)

  加大对农产品流通环节扶持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仓储及冷链物流设施,向乡镇和农村延伸生产营销网络。探索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及信息化建设。发挥供销社的优势,与农民开展合作式、订单式生产经营服务,搞好产销对接,农社对接,提高服务的规模化水平。


农业部:《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纲要》和《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研究报告》(2015年6月17日)
 

  纲要:重点明确产地市场发展布局。提出“四个衔接”。即产地市场发展要与现代农业体系发展相衔接;产地市场布局要与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相衔接;产地市场建设要与一二三产业发展相衔接;产地市场要着重推进农业品牌战略实施相衔接。重点是不同地区、不同产品三级市场体系(全国性、区域性、田头)的布局条件、布局依据和实现功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2015年6月21日)

  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广袤乡镇百业兴旺,可以促就业、增收入,打开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新局面。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2015年6月30日)

  产业化经营项目由省级农发机构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批复。经有权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单个财政补助项目的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单个贷款贴息项目的贷款额度一般不高于1亿元人民币。


 

  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2015年8月7日)

  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为重点,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


 

  农机机械化管理司:《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2015年8月17日)

  到2020年,力争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8%以上,其中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均达到80%以上,机械化植保防治、机械化秸秆处理和机械化烘干处理水平有大幅度提升。在主要农作物的优势生产区域内,建设500个左右率先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在有条件的省份整省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2015年8月24日)

  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有关要求,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2015年8月28日)
 

  推进城乡流通网络一体化。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的功能和布局,提高流通设施利用效率和商业服务便利化水平。整合商务、供销、邮政等各方面资源,加强农村地区商业网点建设。加强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革命老区市场建设的支持,保障居民基本商业服务需要。

  建设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有较大影响的商品为重点,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逐步增加可追溯商品品种。


 

  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供销合作总社等10部门:《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15年9月1日)

  根据我国各地经济社会、交通区位、人口分布、农产品流通基础等因素,结合“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部署和全国主要商业功能区、农产品优势产销区分布,在全国农产品生产、集散和消费集中区域布局100个左右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8个市场集群,依托市场集群形成“三纵三横”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与区域农产品流通网络相对接,形成全国网与区域网相结合、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实体网与虚拟网相结合、批发网络与零售网络相结合的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


 

农业部、共青团、人社部:关于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的通知(2015年10月28日印发)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业创新一系列方针政策,以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以农村青年为主体,以县(市)乡(镇)为重点区域,支持农村青年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与电子商务、养老家政服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策扶持、产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加快形成有利于农村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让千千万万农村青年创业者活跃起来,以产业促创业、创业促增收、创新促发展,成为创业兴业、致富一方的新型农民,为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2015年11月2日)

  到2020年,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5年7月4日)

  明确了11项重点行动。分别是“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智慧能源;“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益民服务;“互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绿色生态;“互联网+”人工智能。


 

  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2015年8月21日)

  争取到2020年,在全国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电子商务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民收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加农村就业、带动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农业部、发改委、商务部:《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5年9月23日)

  到2018年,农业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制度体系和政策环境基本健全,培育出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和品牌,电子商务在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中的比重明显上升,对完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流通体系、提升消费需求、繁荣城乡经济的作用显著增强。


 

扶贫政策


 

  习近平:强调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2015年1月24日)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2015年2月1日)
 

  增加农民收入,要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扶贫项目审批权原则上要下放到县,省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财政部、商务部:20亿专项资金扶持老区电子商务(2015年7月6日)

  财政部、商务部公布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200个示范县名单,计划安排20亿专项资金进行对口扶持,发展当地农村电子商务。

 

  商务部:第二批电子商务进村示范县倍增每县1850万(2015年7月24日)

  2015年每个示范县将获得1850万元的财政资金。年底将对这些示范县进行绩效评估,对评估合格的县,2016年继续安排资金150万;评估不合格的将收回全部财政资金。


 

  财政部:财政拨20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2015年7月29日)

  中央财政已拨付2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旨在促进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国务院:要求借助电商精准扶贫(2015年9月14日)

  国务院扶贫办国际合作与社会扶贫司巡视员曲天军近日表示,将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体系,能有效提高扶贫绩效,国务院扶贫办将着力推进电商扶贫工程。


 

农业物流领域


 

  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2015年3月16日)

  提升农村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快县级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乡村农村物流信息点服务功能。提升农村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加快农村物流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农资经营企业、邮政和快递企业信息资源的整合,鼓励相关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利用条形码和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逐步推进对货物交易、受理、运输、仓储、配送全过程的监控与追踪,并加快企业与农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鼓励农村物流企业积极对接电子商务,创新O2O服务模式。


(产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