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
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新型职业
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批复
鲁政字〔2016〕34号
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报批〈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请示》(鲁农科技字〔201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你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通过实施《方案》,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对主要农产品全覆盖,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全面提升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万人,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要加快建立健全服务我省大宗主导农产品、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的创新团队,切实强化创新驱动在产业升级中的引擎作用,大力提高农业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农业各个领域的转化与应用。
三、要加快构建服务“三农”、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努力打造一支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四、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共同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在资金、人员、设施条件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建设,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创造有利环境。
五、你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评价,确保实现目标任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