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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5-18 00:00: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精神,根据部领导批示要求,制定了《农业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1日

  

农业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农业部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结合“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的工作主线,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农业部门的公信力,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等信息公开。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推进农产品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政法司牵头,各有关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加快推进“农安信用”频道建设,积极做好与“信用中国”等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监管局牵头,各有关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关单位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各司局牵头,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公开。以22个整省推进试点省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重点,狠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质量,着力推进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加大工作督导、调研和指导力度,及时公开指导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及时公开各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管司负责)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公开透明。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一号文件、农业部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梳理国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分专题进行汇总、说明,通过在农业部网站开设专栏、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政法司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推进农业建设投资管理信息公开。落实《农业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于我部立项审批的、无保密要求的农业建设项目在申报、审批等环节产生的相关信息及时予以公开,以公开促进建设项目质量提升。(计划司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推进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严格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继续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财务司负责)

(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农业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财务司负责)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农业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农业扶贫的指导意见、政策措施、产业帮扶、人才培养、资金支持以及工作成效等信息公开力度。(计划司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推进农垦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做好农垦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农垦局负责)

(三)推进农业经济和质量安全信息公开。每周发布国内批发市场价格和国际农产品价格信息,每月发布国内主要农产品城镇集贸市场价格和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信息,及时发布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糖料、油料七大品种国内外市场价格、供需、进出口等监测信息和猪肉、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信息。按季度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信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场司、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及农业部党组要求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办公厅负责)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司局或单位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农业部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农业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司局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司局和单位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国际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农业重点领域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研究制定农业部网站发展指引,充分发挥农业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农业部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农业部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农业部热线电话管理,探索运用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要围绕3年内对农业部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有牵头任务的司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落实情况要纳入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办公厅将适时对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