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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7-18 00:00:00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 

发展平台项目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2016年我省启动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整合中央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果菜产业)、中央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补助资金、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资金、现代农业示范区资金、省级农业科技发展资金等,搭建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集中支持高效特色农业产业项目,示范引领我省农业现代化水平快速提升。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加快我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目标,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高效特色农业为抓手,在全省水果(苹果、桃)、蔬菜、食用菌和茶叶等高效特色产业的优势产区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区),通过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等方式,加快改善生产条件、强化技术支撑、转变生产模式以及推进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集中打造一批引领全省农业优势产业振兴的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完善示范区“区中有园、以园带区”的格局,提升全省现代农业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农业产业脱贫作用,积极探索项目实施与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与农民脱贫相结合的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以县为主,统筹规划。项目重点以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县为单位整建制实施。项目县根据全省和当地果菜菌茶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和优势情况,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内容、扶持重点,强化政策措施,认真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集中连片,突出重点。项目建设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优势,发挥规模效应。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短板”制约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省级引导,多方投入。项目建设以社会投入为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项目建设。 

  ——行业扶贫,重点倾斜。结合全省农业行业脱贫攻坚任务,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发挥产业脱贫作用,项目安排重点向省定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和扶贫工作重点村倾斜,资金安排重点向带动脱贫人口数量多的实施主体和项目倾斜,积极帮助贫困农民实现产业脱贫和就业脱贫。 

  ——竞争立项,绩效管理。采取“竞争立项、专家评审”方式确定项目县,确保把项目放到真重视、真投入、真想干、能干好的县和单位。项目实施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下年度项目申请、评审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目标。通过财政支持、项目实施,示范带动全省3000万亩蔬菜、900万亩水果、35万亩茶园逐步达到设施农业、园区农业水平;果树良种覆盖率达到95%,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普及率达到75%,园区生产管理机械化作业率40%以上,节水30%、节肥节药20%以上;蔬菜标准化生产率提高15%以上,园区产品订单生产率达到100%;食用菌周年化生产覆盖率60%以上,标准化生产率85%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率达到85%;茶叶项目县无性系茶树良种覆盖率达到15%,节本增效每亩10%以上;园区无公害农产品率达到100%,商标品牌率、绿色食品认证率90%以上;各特色产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农民人均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农业产业扶贫脱贫任务基本完成。 

  二、建设内容 

  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分为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和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须按照要求分别申报。项目县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易操作、有指标、能考核、见实效”的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适合什么干什么”的原则,主要围绕水果、设施蔬菜、食用菌和茶叶产业发展,从以下支持重点中合理确定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 

  (一)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 

  1.优先支持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支持苹果、蔬菜、食用菌、茶产业种苗繁育设施建设,配套完善先进设备,选育、引进和展示优良品种,提高种苗工厂化、集约化繁育水平和生产能力,增强社会化服务能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2.重点支持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支持改建新建集中连片、整齐划一、基础设施配套的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生产示范园区(水果、蔬菜200亩以上,食用菌、茶叶100亩以上,优先支持规模较大的示范园区),重点示范推广现代农业设施设备、先进栽培技术应用、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3.大力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支持项目区推广应用高效特色农业主推技术,通过试验示范和培训,引导带动农民科学选用优良品种,推广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促进农业科技普及,提高农业科技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发挥先进技术成果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中的支撑作用。省级农技推广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培训,项目县农技推广单位要组织好主推技术的实施、推广与培训等工作。 

  实施主体可选择第12项、加第3项作为主要建设内容,围绕一个产业项目、编制项目申报方案。其中应普遍实施生态循环农业、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设施蔬菜物联网应用等关键技术和其他高效特色农业主推技术,并编报专门的技术推广方案。  

  (二)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 

  按照投入少、见效快、生产技术便于掌握的原则,重点支持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蔬菜、瓜果、食用菌、中药材等高效特色经济作物,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体建设内容,由申报县组织、指导贫困村根据资源条件、种植意愿、劳动能力、扶贫效果等因素确定。通过项目建设,重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民稳定增加收入,确保完成全省农业系统(包括畜牧兽医、农机)帮扶、帮包脱贫任务。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省里根据支持资金总额与项目县预计情况,综合果菜菌茶产业种植面积、产量、产业布局、优势区域县数量、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相关因素,向各市分配产业发展项目县申报名额(详见附件1,含省直管县),由各市参照上述分配因素遴选确定申报项目县。其中,一个项目县只能申报一个具体产业项目。因蔬菜、食用菌产业发展优势区域县数量较多,为扩大项目支持范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已累计实施4年(含)以上的蔬菜、食用菌产业项目县,今年暂停申报已实施过的产业项目。 

  2.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项目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全省扶贫建档立卡情况,由省里确定的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和其他贫困人口比较多的21个县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政府重视。项目申报县建立了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编制了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扶持政策和办法。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发展相关产业生产积极性较高。 

  2.资金整合。项目申报县要参照省级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做法,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级各部门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重点围绕果菜菌茶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项目统一组织实施。省里将把资金整合情况作为项目县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在符合申报要求条件下,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示范县优先申报。 

  3.农技体系健全。市、县、乡果菜菌茶产业农技推广体系健全,技术力量较强,能够满足技术指导、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的需求,具有承担省级以上技术推广和试验示范项目的基础和经验。果菜菌茶产业技术推广部门单独设立的,要与农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好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农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申报和检查验收等工作,技术推广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技术服务等工作,项目申报书要经两家审核同意。 

  4.产业扶贫精准。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要根据省、市分解的农业系统(包括畜牧兽医、农机)帮包脱贫任务,落实到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覆盖到具体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实效。项目建设要做到“七个一”:每个贫困村制定一个方案,确定一个合作社,实施一个扶贫项目,发展一个高效特色产业,建立一个与贫困户利益密切联结的机制,明确一位“第一书记”负责项目监管,建立一本产业项目扶贫台账。 

  (三)实施主体 

  1.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 

  每个项目县,水果产业项目实施主体不超过6家,蔬菜不超过4家,茶叶、食用菌不超过3家。 

  项目实施主体选择实力强、水平高、规模大、信誉好、带动能力显著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承担种苗繁育基地的实施主体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同时,苹果苗木繁育基地企业注册资金要在100万元以上,母本园、采穗圃和矮化砧木苗繁殖圃面积要在100亩以上,苗圃面积不少于有400亩(含轮作面积),从事苗木繁育5年以上,年育苗规模50万株以上;蔬菜集约化种苗繁育基地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上年商品苗供应能力达2000万株以上,连栋温室和日光温室等育苗设施搭配合理,育苗设备和技术先进;食用菌菌种、菌包(料)生产基地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具有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拥有菌种、菌包(料)生产技术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市级以上科研鉴定成果,菌种、菌包年生产能力300万袋以上或成品菌料(双孢菇发酵料栽培基质)年生产能力5000吨以上;茶树良种苗木繁育基地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可利用的育苗、母本园、试验示范园面积不少于100亩,培育或引进无性系茶树品种5个以上,年育苗规模500万株以上。 

  有扶贫任务的县每个承担项目的农业企业须帮扶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吸纳10名贫困人口就业;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每个承担项目的农民合作社,要至少吸纳10个以上贫困户入社并脱贫;扶贫工作重点村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家庭农场应带动3个贫困户脱贫。  

  2.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 

  以扶贫工作重点村为主组建、吸纳大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每个村仅限1个合作社进行申报。 

  四、资金申请与使用 

  (一)资金额度与补助比例 

  1.项目建设以实施主体自筹和社会投入为主,省级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资金按照支持内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其中水果、蔬菜产业每个县省财政补助一般不超过600万元,食用菌每县一般不超过400万元,茶叶产业每县一般不超过400万元(项目县茶叶面积2万亩以上400万元,1-2万亩300万元,1万亩以下200万元)实施主体符合财政补助范围的建设内容补助比例一般不超过40%,其中集约化种苗繁育基地项目可提高到50%、物联网技术应用项目可提高到80% 

  2.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省里明确的脱贫任务比较重的20个县,每县省财政补助200-400万元,其中曹县、巨野县、单县、菏泽市牡丹区、郓城县、鄄城县每县补助400万元,成武县、东明县、沂水县、定陶县、费县、临清市、兰陵县每县补助300万元,平邑县、沂南县、冠县、莘县、东平县、莒南县、阳谷县每县补助200万元;其他贫困人口较多的21个县(名单详见附件1),每县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扶贫项目以财政扶持为主,实施主体适当自筹。实施主体(贫困村建立的合作社)将财政扶持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按股分红(只分红,不撤股),增加贫困户收入并实现脱贫。 

  (二)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建设内容中的设施建设、关键设备购置和灌溉沟渠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不包括一次性材料和农资投入,不得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1139号)和《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31号)有关规定,鼓励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等形式。具体补助方式由项目县自行确定,并制定具体补助办法,规范补助程序。     

  五、申报审批程序 

  项目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通过“限额上报、专家评审、差额选择、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 

  (一)申报主体。县级农业、单列的技术推广部门、财政部门为项目县申报主体。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县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的程序,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报、评分排序、名单公示等方式,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 

  (二)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在广泛征求项目实施主体意见,充分进行市场调查、现场考察和评审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报经市级农业、单列的技术推广部门、财政部门审查通过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行性负责。 

  (三)审批程序 

  1.资格审查。省农业厅对各市上报的申报县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内容、范围、条件、资质等项申报要求或超过分配申报数额的申报县,不参加评审。 

  2.专家评审。省农业厅联合省财政厅,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打分,提出评审意见,并根据评分结果对申报县进行排序。 

  3.确定项目县。省财政厅根据专家评审排序,结合上年度果菜产业项目县绩效评价结果和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实际到位资金总额等情况,择优确定项目县和财政资金支持额度。 

  4.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县确定后,省农业厅及时下发专家评审意见,组织项目县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和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均由县人民政府出具《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承诺函》和《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实施承诺函》,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保障措施和整合资金的内容与额度。承诺函随项目实施方案一并上报。 

  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报经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由市级农业、财政部门批复,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落实农业脱贫攻坚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任务分工和《山东省农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今明两年全省农业系统要重点帮扶40万贫困人口脱贫,其中负责帮包6万多贫困人口脱贫。因此,各级农业部门要牢记责任,以高效特色农业项目为主要抓手,以脱贫攻坚为重心,上下联动,周密部署,完善措施,以项目促产业,以产业带增收,切实帮助贫困农民增收脱贫,按时完成农业脱贫攻坚任务。 

  (二)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导申报县做好项目考察、论证、申报等工作。各申报县财政、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认真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搞好市场调查,积极落实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和自筹资金,精心编制项目申报书。各市在分配项目申报县时,要将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省财政直管县统筹考虑,各市至少推荐一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县)申报,申报项目县较多的市至少要推荐一个省直管县申报。 

  (三)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申报县要仔细阅读理解申报通知,吃透精神,按照项目支持重点和各产业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2)、主推技术与项目建设参照标准(另发)、编报提纲(详见附件34)等要求,对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目标任务等,认真开展前期考察论证,在全面详细了解实施主体的资质信誉、规模实力、从业经历、财务状况、资金筹集、土地流转、建设用地、项目环评等有关情况基础上,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确保项目批复后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后、编制实施方案时,不准随意减少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实施方案批复后,非因不可抗拒因素,一般不准变更。项目无法实施或完不成建设任务的,省级财政资金全部收回,项目县三年内不准再申报同类项目。 

  (四)按时上报申报文件。由于今年申报时间紧张,请有关市、县抓紧落实申报任务,尽快编制申报方案,务必于2016724日下午17:00前将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和扶贫项目申报文件、申报书一式6份报送省农业厅财务处统一受理,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6786611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省农业厅联系人:刘迎增  联系电话:0531-67866115 

  省财政厅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531-82669780 

    

  附件:1.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项目县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分项建设内容 

  3. 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申报书提纲 

  4.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申报书提纲 

  附表:1.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总表 

  2.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建设情况表 

  3.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总表 

  4.高效特色农业项目家庭农场帮扶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 

  5.高效特色农业项目农民合作社帮扶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 

  6.高效特色农业项目农业企业帮扶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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