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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储备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10-27 00:00:00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

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根据《山东省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全省有关高效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继续整合中央和省级有关专项资金,集中支持高效特色农业产业项目,示范引领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加快全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为目标,以提质增效为主线,选择高效特色产业优势区域的重点县(市、区),通过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等方式,加快改善生产条件、强化技术支撑、转变生产模式以及推进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集中打造一批示范园区,引领全省高效特色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全省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县为主,统筹规划。以县为单位整建制实施,根据当地农业发展规划,结合产业优势,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内容、扶持重点,统筹发展。 

  ——集中连片,突出重点。项目建设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优势。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短板”制约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财政引导,多方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农业发展。 

  ——行业扶贫,重点倾斜。项目安排重点向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和扶贫工作重点村倾斜,重点向帮扶脱贫人口数量多的实施主体和项目倾斜,积极帮助贫困农民实现产业脱贫。 

  ——竞争立项,绩效管理。采取“竞争立项、专家评审”方式,选择真重视、真投入、真想干、能干好的县实施项目,并对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目标。通过财政支持、项目实施,园区良种(苗)覆盖率达到95%,标准化生产率达到75%,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率达到85%,大田作物生产管理机械化作业率40%以上,实施“三品一标”认证,应用生态循环农业、水肥一体化、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等先进技术和其他高效特色农业主推技术;示范带动全省高效特色农业面积、产量、效益等明显增长,逐步达到设施农业、园区农业水平;完成农业特色产业脱贫攻坚任务。 

  二、整合资金 

  2017年,省里将继续把中央和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中央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补助资金、中央和省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整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部署安排,统一政策要求、统一建设内容、统一管理程序,集中支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支持产业 

  按照省政府批复的全省有关高效特色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继续支持水果(苹果、桃)、蔬菜、食用菌、茶叶等优势产业发展,同时扩大范围,试点支持大宗道地中药材(丹参、丹皮)产业发展。 

  (二)支持内容 

  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分为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和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不同,须分别申报。 

  1.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 

  (1)现代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支持配套完善先进设施设备,选育、引进和展示优良品种,提高种苗工厂化、集约化繁育水平和生产能力,增强社会化服务能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2)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园区建设。支持改建新建集中连片、整齐划一、设施先进、技术领先、管理科学的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现代化生产示范园区,重点示范推广现代农业设施设备、先进栽培技术应用、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生态循环发展模式,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3)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实施生态循环、水肥一体化、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等关键技术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通过试验示范,引导带动农民科学选用优良品种,推广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发挥先进技术成果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中的支撑作用。省级农技推广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培训,项目县农技推广单位要组织好现代农业技术的实施、推广与培训等工作。 

  项目县(市、区)按照“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的原则,围绕一项优势产业,按照统一的项目建设内容要求,因地制宜确定产业项目。其中,实施主体须单选第(1)项或第(2)项、必选第(3)项作为建设内容。各产业具体建设内容、现代农业技术和财政资金支持重点详见附件1。 

  2.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 

  按照投入少、见效快、生产技术便于掌握的原则,重点支持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蔬菜、瓜果、食用菌、中药材等高效特色经济作物,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体建设内容,由申报县组织、指导贫困村根据资源条件、种植意愿、劳动能力、扶贫效果等因素确定。项目可以重点扶持一个产业,也可以从实际出发扶持多个产业。通过项目建设,重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稳定增加收入,确保完成全省农业系统(包括畜牧兽医、农机)帮扶、帮包脱贫任务。 

  四、项目申报 

  平台项目以县为单位,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通过“限额上报、专家评审、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每个县限报一个产业,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由项目县自主确定申报产业。 

  (一)申报范围 

  1.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按照省政府批复的蔬菜、果品、食用菌、茶叶、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重点支持产业发展重点县、优势区域县和列入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县。省里根据整合资金规模,主要按照各市产业发展面积、产量、优势区域县、列入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县、结合农业系统脱贫任务等因素,确定各市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申报县限额。 

  2. 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部署和《山东省农业脱贫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支持省里确定的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和其他20个贫困人口比较多的县实施农业产业扶贫。其他贫困人口比较多的县由各市在限额内确定。 

  项目申报限额详见附件2,各市在组织申报时要将省直管县一并考虑在内。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县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配合协调有力,制定了高效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扶持政策和办法。 

  2.项目县能够将相关涉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统筹用于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区建设。 

  3.项目县相关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健全,技术力量较强,技术服务到位、技术要求达标。产业技术推广部门单独设立的,能与农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好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 

  4.在以往实施的项目中无重大违纪违规、未组织实施、未通过竣工验收等问题。 

  5.有脱贫任务的县,产业扶贫项目内容具体、任务明确、到户到人、确保实效。项目实施坚持“七个一”:每个项目帮扶贫困村制定一个方案,确定一个合作社,实施一个扶贫项目,重点发展一个高效特色产业,建立一个利益联结机制,明确一位“第一书记”监管,建立一本扶贫台账。 

  (三)资金规模与补助比例 

  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以实施主体自筹和社会投入为主,省级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按照支持内容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其中每个项目县补助规模按产业分为:水果、蔬菜产业不超过600万元,食用菌、茶叶产业不超过400万元,中药材产业不超过300万元。符合财政补助内容的项目补助比例一般不超过40%,其中集约化种苗繁育基地项目可提高到50%、物联网技术应用项目可提高到80%。 

  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以财政支持为主,实施主体有条件可适当自筹。省里明确的脱贫任务比较重的20个县,每县省财政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其他贫困人口较多的20个县,每县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建设内容中的生产性设施、设备和田间基础设施,不包括一次性材料和农资投入,不得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不得用于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平台建设无关的支出。鼓励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实施主体进行补助。 

  (五)实施主体 

  1.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 

  项目选择实力强、水平高、规模大、信誉好、带动能力显著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每个项目县实施主体,水果、蔬菜产业不超过4家,茶叶、食用菌、中药材不超过3家。其中,种苗繁育实施主体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 

  2.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 

  以扶贫工作重点村为主组建、吸纳大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每个村仅限1个合作社申报。 

  (六)管理程序 

  各市根据下达的候选县限额,按照产业发展实际择优选择候选县推荐上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按照附件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报经市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市级农业、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于11月25日17时前将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和扶贫项目申报文件、申报书一式六份报送省农业厅财务处统一受理,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6786611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市、县农业、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候选县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排序公示。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根据中央和省财政相关资金提前安排情况,提前下达部分项目资金,以便项目县能够及早启动项目建设。待2017年省级预算经省人代会审查批准、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后及时下达其余项目资金。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农业、财政等部门密切合作,组织、指导项目县做好实施工作。市级农业部门要建立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不同科室之间的协调沟通,对各项目县编制的方案进行初审把关,加强对项目县的政策指导和工作督导。县级要按照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合理选择项目实施地点,认真考察项目实施主体,精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资金整合。省里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逐步完善省级平台,不断扩大整合资金范围和规模,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各市县也要围绕省级搭建的平台,加大投入力度,将本级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起来,按照统一的政策要求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益,把整合平台打造成政策“洼地”。要积极创新投入方式,更多地采取融资增信、贷款担保、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平台建设。 

  (三)加强监督管理。省里将督促项目市县搞好规划指导、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在下放管理权限的同时同步下移资金管理责任,由市县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负责。要借助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力量,对市县项目资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规范分配、安全运行、高效使用。 

  (四)加强扶贫衔接。在项目立项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比较多的县,并优先向重点贫困乡镇倾斜。有扶贫任务的项目县每个承担项目的农业企业要帮扶10个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吸纳10名以上贫困人口就业;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全省20个县)每个承担项目的农民合作社要至少吸纳10个以上贫困户入社并脱贫;扶贫工作重点村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家庭农场要带动3个贫困户脱贫。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一个实施主体可帮扶一个村或几个村,财政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根据实际情况折股量化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具体量化办法应遵循当地扶贫规定。项目帮扶贫困户,应让受益贫困户了解情况,并参与项目实施。 

  省农业厅联系人:刘迎增  联系电话:0531-67866115 

  省财政厅联系人:徐延超  联系电话:0531-82669780 

  附件:1.项目分产业建设内容 

     2.项目县申报名额分配表 

     3.种苗繁育实施主体资格条件 

     4.项目申报书编写格式与提纲 

  附表:1.高效特色农业XX产业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总表 

     2.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 

     3.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总表 

     4.高效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家庭农场帮扶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 

     5.高效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农民合作社帮扶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 

     6.高效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农业企业帮扶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