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财字〔2018〕29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脱贫攻坚
“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厅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农业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厅
2018年4月26日
山东省农业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季”
集中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国、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部署,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农业脱贫攻坚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落实责任为核心,以严肃纪律、改进作风为重点,紧盯各级农业部门农业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监督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完善体制机制,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工作全面提升,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工作、制度、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业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发现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
(二)坚持精准发力。对照2017年农业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围绕农业脱贫攻坚“五大工程”,重点查找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工作措施、作风建设等问题。
(三)坚持举一反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完成重点问题整改的同时,对全省农业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深入查找问题,全面组织整改。
(四)坚持纠建并举。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着力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制度规范。
三、整改落实内容
(一)全面进行自查自纠
1.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2.针对“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3.针对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4.针对2017年度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省农业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通报、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5.按照全省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6.针对农业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二)全面落实整改提高
1.狠抓工作落实。坚持结果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推动政策落地、工作落实,坚决打通“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改进政策措施。全面梳理农业脱贫攻坚以来制定的制度措施,对措施不精准、操作性不强、方法不接地气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抓紧进行修改完善。
3.完善制度体系。把握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布局和工作节奏,围绕农业脱贫攻坚五大工程实施和黄河滩区农业产业扶持工作,着眼长远、着眼实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4.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彰显农业脱贫攻坚良好作风,用好的作风打好脱贫攻坚战。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问题台帐。进一步完善问题台帐管理制度,各级农业部门及厅农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面梳理问题,建立问题台帐。在梳理审计监督、督查考核、暗访评估、信访舆情、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途径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将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纳入其中、一并整改。
(二)强化问题整改。针对问题台帐,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时限,限期完成整改。要拓展问题整改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全省农业扶贫层面进行全面体检、彻底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农业部门及厅农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行业扶贫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脱贫攻坚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本单位农业脱贫攻坚工作存在问题整改。省畜牧兽医局、省农机局负责本系统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
(四)强化作风治理。将“问题整改落实季”作为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平台,严格落实《全省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抓严抓实、抓早抓小,着力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项目管理不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
五、工作安排
全省农业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整体上分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压茬开展、穿插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提高贯穿始终。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4月份)。山东省农业厅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制定《农业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方案》,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各单位也要按照省厅方案认真制定本单位“问题整改落实季”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5月上旬)。各级农业部门及厅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方案,组织开展问题梳理,建立问题台帐,并于5月10日前将问题台帐、自查自纠报告、年度考核整改落实情况一并报厅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5月底)。各级农业部门及厅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照问题台帐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落实工作应于5月31日前完成,并报送整改落实报告。
第四阶段:查缺补漏(6月份)。各级农业部门及厅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问题及整改情况回头看、再梳理,确保各项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第五阶段:总结报告(6月份)。各级农业部门及厅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整改落实总结汇总工作,并于6月20日前报送厅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时强调,要清醒认识把握打好脱贫攻坚战面临任务的艰巨性,清醒认识把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紧迫性,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提高脱贫质量,扎扎实实把脱贫攻坚战推向前进。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明确要求,指出“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治理”。各地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和总书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比差距、找不足、挖根源、补短板、促提高,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切实提升贫困群众生活质量。
(二)力戒形式主义。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减少填表报数,对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数据资料,一律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要最大限度压减会议活动和督查检查,增加暗访比重,注重察实情、求实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质量,坚决纠正盲目赶进度、求速度、轻质量的错误做法。
(三)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农业部门及厅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带头抓整改、带头转作风,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市与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畅通联系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加大统筹推进力度,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齐头并进、全面提高。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级农业部门及厅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切实发挥扶贫工作联络员作用,按时报送本单位农业脱贫攻坚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