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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庄市2018年农业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05-08 10:05:05

关于印发《枣庄市2018年农业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局、经管局、农广校,枣庄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滕州市果树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枣庄市2018年农业扶贫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农业局

                           2018129

  

  枣庄市2018年农业扶贫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基本完成脱贫任务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脱贫攻坚新部署新要求,扎实推进农业脱贫攻坚工作,根据《枣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结合农业行业实际,现制定2018年农业扶贫工作要点。

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农业精准扶贫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强化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农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三区”统筹建设等结合起来,努力打好农业脱贫攻坚战,增强使命担当,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强化农业脱贫攻坚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牵头抓的工作机制,分解任务,列入全年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理顺完善农业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发挥农业行业扶贫的优势,切实履行农业部门扶贫责任。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扶贫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细化帮扶任务,确保责任明晰,任务到人,狠抓任务目标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扶贫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党员干部扶贫培训,树立正确的扶贫观,努力提升党员干部农业扶贫能力。

三、 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2018年基本完成的工作布局,坚持现行标准和时限,把握脱贫节奏,确保脱贫质量。到2018年底,全市农业系统“第一书记”帮包村按照要求完成帮包脱贫任务;指导区(市)农业部门,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职业培训、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重点帮扶贫困户468户、贫困人口904人;为进一步巩固帮扶成效,对脱贫继续享受政策贫困户脱贫不脱政策,全市农业系统帮扶脱贫继续享受政策贫困户1017户、2201人;全市农业系统“第一书记”帮包村帮扶贫困户15户、32人,脱贫继续享受政策贫困户 217户、672人。

四、 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把农业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区”统筹建设等紧密结合,在乡村振兴中加快贫困地区发展。加快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继续实施改革试验区五年推进计划,加大对农村改革的支持力度。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区五年提升计划,优先支持带动周边贫困户较多的农业产业园、生态园、标准园建设。着力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坚持“绿色兴农”,重点在贫困地区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优先支持适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新增水肥一体化等。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配合,整合各类资源,在贫困地区统筹发展农业产业。

五、 深入推进农业扶贫七大行动

  一是实施特色农业扶贫行动依托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和种植习惯,重点在贫困地区引导发展绿色粮食产业、高效蔬菜产业、特色水果产业及休闲观光农业,努力增加贫困户农业产业收入。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及时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增加农产品销售链条收益。

  二是实施企业帮扶扶贫行动。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建立种植、养殖生产基地或购销基地、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开发生态旅游等,鼓励龙头企业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获得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农业龙头企业,帮扶未脱贫贫困户或脱贫继续享政策贫困户不少于10户或吸纳就业不少于10人。

  三是实施合作组织扶贫行动。引导农民合作社积极吸纳贫困农户入社,鼓励吸收贫困劳动力打工创收。每个获得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农民合作社,应至少吸纳5个未脱贫贫困户或脱贫继续享受政策贫困户入社,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家庭农场至少结对帮扶2个未脱贫贫困户或脱贫继续享受政策贫困户。

  四是实施农村改革扶贫行动。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有条件的扶贫重点村、贫困户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和鼓励贫困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获得土地财产性收入,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农村土地产权交易。

  五是实施科技促进扶贫行动。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在贫困村推广应用,每个省级以上贫困村都要建立1处农技推广服务站点,市级以上贫困村要至少明确1名技术指导员和农民技术员

  六是实施品牌营销扶贫行动。着力培育贫困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优先组织承担帮扶任务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各类大型展销会推介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

  七是实施人才带动扶贫行动。加大对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劳动力培训力度,积极培育乡村各类实用人才,优先评选市级以上“乡村之星”。加大贫困劳动力精准培训力度,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六、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救济解困与内生脱贫结合,“输血”与“造血”结合,着力动员和帮助贫困人口转换思想,通过辛勤劳动稳定脱贫。加强教育引导,注重正向激励,用身边人身边事的示范带动脱贫致富。根据贫困户技能需求、发展意愿等,开展实用技能免费培训,提高贫困群众素质能力和脱贫技能。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对老弱病残特殊贫困群体,重点采取资产收益、股份分红等保障性扶贫方式。

七、 提升农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水平

  整合各类农业项目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适当提高项目补助标准,让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能够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各级农业、经管、农广校、果树等部门要齐心协力,协同配合,加大项目帮扶力度,加强项目督导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帮扶脱贫任务。要抓住农业项目资金下达的关键时期,以区(市)为单位,上下联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农业项目扶贫对接活动。

八、扎实推进结对帮扶和协作扶贫

通过项目带动,在市农业局“第一书记”帮包村山亭区桑村镇苏庄村和峄城区峨山镇萝藤村,开展特色产业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要对照脱贫标准和脱贫路径,扎实开展结对帮扶,进一步完善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政策,一户一干部”,帮扶对象不脱贫,帮扶人员不脱钩。抓好市、区(市)各个层面的协作扶贫,打造九老庄村苹果新品种协作扶贫示范基地。

九、 加强督导检查和总结宣传

  市农业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业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农业扶贫于每年7月和12月集中督导检查制度,对农业项目定期不定期督查制度。区(市)农业部门也要加大对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通过现场讲解、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农业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发动贫困户和社会各界参与农业脱贫攻坚工作。及时总结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脱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农业脱贫致富的成功典型,为全市农业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市、区(市)、镇(街道)三级农业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围绕全市农业脱贫攻坚任务目标,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级农业部门帮扶贫困户、贫困人口按期脱贫。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结合实际,全市农业系统单位都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农业脱贫工作方案,省、市定贫困村和农业部门“第一书记”帮包村要制定具体农业产业扶贫方案。帮扶方案要根据贫困村和贫困户具体情况,因村而异、分户施策,确定特色产业扶贫方向;帮扶措施要具体化,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其中贫困户和已脱贫需要继续帮扶户有劳动能力的以发展产业、务工等帮扶形式为主,没有劳动能力的以项目分红形式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