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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明白纸十六)

作者: 来自: 时间:2011-08-16 00:00:00

    2010年国家有关部门决定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扩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从2010年12月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新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按规定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二是增加鲜活农产品品种。在2009年确定的24类133种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基础上,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到“绿色通道”产品范围,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三是进一步细化“整车合法装载”的认定标准。对《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按规定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项政策;对《目录》范围内和《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