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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枣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的公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8-13 11:05:47

为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筛选、方案评审、检查评估、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安全高效,根据《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建立枣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业要求

枣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以农田建设政策、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农业科技、林业、地质勘测、工程造价、会计审计等方面专业为主。

二、申报范围

(一)省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专业咨询机构的相关专家、学者及执业人员。

(二)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其有资质的专业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熟悉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清正廉洁。

(二)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平整、耕地质量、农

田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技术,能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

管理、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关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关执业资格)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具有农田建设项目论证、评审、核查、验收工作经历的可优先入选。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够承担高标准农田项目咨询服务、项目踏勘、项目评审、检查评估、竣工验收等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监督管理。

(五)近5年来没有从业不良记录,未受过执纪执法部门查处。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符合入库专家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枣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登记表》(见附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等原件(交复印件)及2寸彩色照片2张。

(二)审查。报名人员经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拟入库人员在枣庄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进入枣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

(三)截止时间。登记表、各类证件、照片于202083117点前交至枣庄市新城水利大厦426房间。联系人:赵鹏,联系电话:0632-3921609

 五、有关事项

(一)专家职责。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方案、调整方案、竣工验收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技术核查评审,实行专家组长评审负责制。

(二)专家抽选。根据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次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7名专家,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检查评估、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评审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给予工作报酬。

(四)专家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由枣庄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对专家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枣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登记表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3日

附件:枣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登记表.docx

关于建立枣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的公告.docx